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1-2024-001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10-08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和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4〕24号
  • 发布日期:2024-10-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和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榕教思〔2024〕24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10-10 11:04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省属中小学:

现将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和2023年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指南

课题指南(附件 1)供选题参考,申报人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申报题目自拟。

(二)申报指标分配

县(市)区教育局可报3-5个(福清市可报8个以内);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省属中小学限报1个;福州教育研究院德育研究中心、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中心、市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可视情申报。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确定最后立项课题。

(三)课题负责人资格

1. 课题申报对象为本市普通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各单位、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教育教学研究的专门人员。

2.课题主持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市直属学校的课题负责人应有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课题的经历,或者是已结题的市级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县(市)、区学校的课题负责人应有主持并完成县(市)、区级以上课题的经历,或者是已结题的市级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

3.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且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未完成市级德育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市级德育研究课题。若无故终止课题研究,该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德育课题。

(四)项目管理

1.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从立项之日起算。

2.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课题组总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3.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更换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方向,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允许变更一次,且须在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前报批。

(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书等项目过程管理材料见附件2)

(五)课题结题要求

1.课题主持人至少有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发表在《福州教育研究》或市级汇编或CN刊物,且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每位课题组核心成员至少有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汇编或刊物发表。

(六)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表1)一式两份;2.《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两份(附件2表2);3.《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2024年德育课题”,发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处电子邮箱。

二、2023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1. 2023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所需结题材料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福州市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结题及2023年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榕教思〔2023〕13号)要求报送。结题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汇编成册,电子版只需提供立项申请、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汇编等)。

2.2023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名单见附件4。需延期结题的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提供延期申请报告备案。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为立项时的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有变动的,应按照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申请报告,相关关系人均要签名,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3.未结题的2022年德育研究课题本次一并结题,结题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所提供成果和过程性材料需在结题时间之前。

4.结题材料11月30日之前上交。结题后材料可予退回。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处(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座1027室),电子邮箱:fzdykt@163.com;联系人:吴翛珺,电话:83363148。

附件:1.课题指南

2.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各类表格

3.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4.2023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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