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0200-2023-001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12-1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废止《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规〔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12-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废止《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榕教规〔2023〕5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12-18 16:28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各市属学校:

当前形势变化,2022年国家、省级规定停止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申办的指导意见(试行)》(榕教综[2022]95号),福州市教育局2018年下发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福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教综[2018]376号)已不符合目前的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将该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