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07-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07-03-27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华伦中学设立大学城校区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07]12号
  • 发布日期:2007-03-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福州华伦中学设立大学城校区的批复
榕教民[2007]12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03-27 00:00
福州华伦中学:
  你校《关于福州华伦中学申办大学城校区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福州市民办学校设立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州华伦中学大学城校区。校区地址设在福州闽侯上街国宾路1号大学城金桥花园内。
  二、校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财务资产、教师、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由福州华伦中学统一管理。
  三、校区从2007年开始招生,其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应报市教育局核准下达。
  四、校区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福州市民办学校设立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不断改善校区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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