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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07-00025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07-12-21
标 题:
关于同意平潭县海滨中学变更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07]41号
发布日期:2007-12-21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平潭县海滨中学变更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批复
榕教民[2007]41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1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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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变更平潭县海滨中学董事长和法人代表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由王其生同志担任平潭海滨中学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陈阳思同志不再担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批复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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