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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08-00002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08-01-02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超德高级中学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08]1号
发布日期:2008-01-02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福州超德高级中学变更法人代表的批复
榕教民[2008]1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8-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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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超德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变更福州超德高级中学法人代表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由林敏同志担任福州超德高级中学法人代表,卢福来同志不再担任法人代表。
请根据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批复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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