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7-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2-2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参加福州市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7〕3号
  • 发布日期:2017-02-2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参加福州市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榕教民〔2017〕3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2-21 00:00

各民办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文件部署,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程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6〕22号)。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要求在职教师全员参与(距退休不满五年的教师不作培训要求),因此各民办中小幼教师也需纳入该项工程的实施对象中。现对各民办中小幼教师参加该项工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要求

福州市及其他县(市)区应于2016年6月开始启动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于2016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中学的全员培训。到2017年底每位教师要完成8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二、参训方式

各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参加培训:

1.与学校所在地区“工程办”联系,委托当地“工程办”组织,进行搭车学习,具体经费开支与“工程办”协商。各地区“工程办”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2.直接与所属地区所选定的培训机构联系,进行订制培训,具体经费开支与培训机构对接。各地区所选培训机构情况见附件2。

三、学时认定

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学时,将计入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的网络培训及校本培训学时。

请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6〕22号)文件,尽快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联系,确定本校关于落实该工程的方案,及时参与培训及各项活动。

 

附件:1.福州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选定培训机构一览表

     2.《关于做好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6〕22号)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

 

 

 

附件1:

福州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选定培训机构一览表

培训机构

县(市)区

福建教育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13805015605)

鼓楼区、仓山区、高新区、长乐市、闽清县、平潭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3600801936)

台江区、马尾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

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集美大学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950305058)

福州市属、福清市、晋安区


附件2:

 

 榕教人〔2016〕22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市电教馆、各县(市)区工程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5〕86号)文件部署,以及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6〕5)的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要求

长乐市、鼓楼区、台江区作为首批先行县(市)区应于2016年上半年启动全员培训,年底完成培训工作。福州市及其他县(市)区应于2016年6月开始启动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于2016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中学的全员培训。至2016年底,原则上各地培训完成人数应不少于本地中小幼教师总数的40%,争取达到50%。

二、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本地区工程办,并确定培训机构,在如下培训机构中确定为本地区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机构:

1.福建教育学院

2.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集美大学

请各县(市)区于3月4日之前填写附件1,报送市工程办。各地与确定的培训机构沟通联系,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设区市)》(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实施方案应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工程办(含电子版)。

三、做好骨干队伍培训

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包括教研员、工作坊坊主和学科骨干教师,下同)培训,重点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强化教研员和工作坊坊主的组织和指导能力,增强学科骨干教师协助辅导能力。首批先行县(市)区、市属中小学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应于5月份前完成;其他县(区)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于9月份前举办。

四、强化教学实践

强化网络研修和教学实践应用,充分发挥教研员在网络研修和线下实践活动中的作用。教研员要配合培训机构指导教师工作坊开展研修活动,帮助中小学校长制定校本研修方案。各县(市)区要重视研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中小学校长是本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本次培训的特点和要求,与培训机构、教研员等配合做好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的整合培训,并为本校教师教学实践应用提供保障。

五、建立应用激励机制

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教师职务(职称)评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和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相挂钩的措施和方法。组织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举办信息技术应用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形成良好应用氛围。探索建立本地创新实验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和示范校等,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综合创新。

市工程办培训管理组联系人:邵茜;电话:87507084

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黄宝同;电话:83373525。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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