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有关县(市)区、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8〕2号)精神,为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合唱水平,经研究,拟举办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合唱专场,并进行现场录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5日(周四)上午9:00开始(一天)
二、地点
福建大剧院音乐厅
(五一广场南侧,大剧院左侧一层“票务中心”入口进)
三、参演对象
2017年福州市中小学合唱比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单位、福州小茉莉合唱团、福清市教育局侨乡合唱团共计20支队伍1000人(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无法参加展演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电话告知。电子邮箱:263984193@qq.com。联系人:林萱 13950243965
2.证件。带队教师凭入场证件入场,学生由教师带领入场。此次证件统一使用福建大剧院专用证件,每队最多领取5张,每张押金50元,比赛当天领取,比赛结束离场时,前往签到处办理退证手续。联系人:张小哲 18805000670
3.候场。受场地限制,考虑到安全问题,仅限临近的3-5支队伍在室内候场。将根据参演报名情况安排参演顺序,届时请合理安排到达时间。
4.车辆。大剧院不提供车位,车辆在五一广场南侧道路仅可短暂停留。
5.展演。赛场备有合唱台阶、三角钢琴,其余自备,不设麦克风。
6.安全。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领导应带队做好组织工作,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7.参赛单位餐费、交通费自理。比赛场地内仅可带矿泉水,其他饮料、食物不可入场。各单位要专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作出要求,做好安全预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