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18-0009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6-08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合唱专场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18〕57号
  • 发布日期:2018-06-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合唱专场的通知
榕教体〔2018〕57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06-13 23:04

各有关县(市)区、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8〕2)精神,为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合唱水平,经研究,举办2018年福州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合唱专场,并进行现场录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5日(周四)上午9:00开始(一天)

二、地点

福建大剧院音乐厅

(五一广场南侧,大剧院左侧一层“票务中心”入口进)

三、参演对象

2017年福州市中小学合唱比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单位、福州小茉莉合唱团、福清市教育局侨乡合唱团共计20支队伍1000人(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无法参加展演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电话告知。电子邮箱:263984193@qq.com。联系人:林萱 13950243965

2.证件。带队教师凭入场证件入场,学生由教师带领入场。此次证件统一使用福建大剧院专用证件,每队最多领取5张,每张押金50元,比赛当天领取,比赛结束离场时,前往签到处办理退证手续。联系人:张小哲 18805000670

3.候场。受场地限制,考虑到安全问题,仅限临近的3-5支队伍在室内候场。将根据参演报名情况安排参演顺序,届时请合理安排到达时间。

4.车辆。大剧院不提供车位,车辆在五一广场南侧道路仅可短暂停留。

    5.展演。赛场备有合唱台阶、三角钢琴,其余自备,不设麦克风。

6.安全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领导应带队做好组织工作,做好安全预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7.参赛单位餐费、交通费自理。比赛场地内仅可带矿泉水,其他饮料、食物不可入场。各单位要专门对学生安全问题作出要求,做好安全预案和后勤保障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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