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9-2018-0014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10-12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体〔2018〕101号
  • 发布日期:2018-10-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教体〔2018〕101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10-16 18:11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各学校:

为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把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教育部决定2018年继续遴选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范围、程序、政策支持和有关要求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凡符合遴选条件的学校可自主申报,填写“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一份。市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教育局遴选推荐1所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报送。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所属学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遴选推荐工作,汇总填报“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附件2),将所属申报学校的推荐表、申报表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纸质表格加盖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10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东部办公区2栋905室)。联系人:谢富才,电话:83379580

 

附件:1.“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2.“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推荐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6]28号)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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