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07-2021-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2-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福州市船政幼儿园等八所幼儿园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幼〔2021〕2号
- 发布日期:2021-02-25
- 有 效 性: 有效
台江区教育局、仓山区教育局、晋安区教育局、马尾区教育局、福清市教育局、闽清县教育局、永泰县教育局:
根据各局的申报,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赴福州市船政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福州市台江区滨江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福州市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福州市仓山区晟禾美墩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福州晋安区康力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园)、福清市市直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闽清县城关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和永泰县城关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组成员深入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实地观察、下班听课等形式,获得了与评估条例相关的信息和材料;经过评估组成员的认真分析讨论,达成共识,形成评估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对市级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和八所幼儿园递交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2月18日 —2021年2月24日在福州市教育局官网上对八所幼儿园进行“拟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公示。经审核研究,八所幼儿园的评估总分均达80分以上,且公示期内无异议,同意认定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
请你们帮助并督促幼儿园总结经验,发扬优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幼儿园整改,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今后,我局将不定期以不同的方式对幼儿园进行跟踪抽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或予以降级。
特此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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