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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 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福州市2019年将对福州一中、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滨海校区)、福州四中、格致中学、福州高级中学、福建师大附中和长乐一中、福清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属福清德旺中学等9所学校实行部分名额提前自主招生,招收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各初中学校均有推荐资格和推荐名额,考生根据各招收学校的条件要求,可选择通过学校推荐、个人自荐、校长实名推荐等形式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参加全省统一中考,学校测试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被普高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全市统一投档录取。为做好自主招生审核推荐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见附件)
二、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1.方案公布时间: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在各校校园网站公布自主招生方案。
2.报名时间:中考前,详见各校自主招生方案。
3.全省统一中考时间:6月21--23日,考生均需参加中考。
4.学校综合测试:采取面试方式直接录取的学校可于6月23日下午或晚上组织面试;笔试时间为6月24日。23日经学校面试后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4日的笔试。
5.自主招生录取时间:6月25日公布录取名单,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自主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2.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各初中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本着诚信、认真的态度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加自主招生工作,及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相关证明,被推荐的学生除了符合9所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外,还需符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良以上(含良)、地理、生物会考成绩C以上(含C)、体育中考投档分18分以上(含18分)、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之上等要求。
3.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落实考评制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同等列入“2019年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方案”进行考评,市教育局将在三年报考率、中考全科及格率、中考优秀率、中考平均分等方面确定适当参数,酌情将各初中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情况统计在内,确保学校不因推荐学生参加自主招生而影响质量考评。
附件:2019年福州市自主招生对象及指标分配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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