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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等职业学校:
福州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已取得了初步经验和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在我市中职学校继续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学校及专业
现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学校在原有试点专业基础上再增设1个以上专业,其他学校选择1—2个专业,作为2018年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试点专业要求优先选择学校骨干品牌专业以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需求,适合现代学徒制教学特点、技术性和实践性强的专业,每个试点专业学生控制在20—60人。
二、优选试点合作企业
试点专业要选好合作企业,学校要通过充分调研论证,遴选与专业对接、规模大、设备先进、管理规范、带徒师傅实力强的企业合作,确保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应与合作企业、试点学生及家长签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约定条款认真履行、有效运作。
三、制定试点人才培养工作方案
学校要认真填报《福州市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申报书》和《福州市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制定试点人才培养方案及推进举措,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联合招生招工方式、教学方案制订、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过程安排、标准和制度建设、证书获取等试点工作内容,以及三年试点期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四、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各校新增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应于2018年2月5日前向福州市教育局提出申报。申报书面材料为《福州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福州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3份。市教育局将委托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组织评审,对入选试点学校及专业予以公布。
申报材料报送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联系人:蔡力敏 联系电话: 18559875055;电子文档发送327458099@qq.com邮箱。
五、加强试点工作目标管理
各试点学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学年度工作进度报告及典型案例,由市教育局组织对项目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对于其中较为成熟的试点专业,遴选上报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项目;同时,将各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校企合作资金分配,以及向市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
附件:1.福州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申报书
2.福州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育建设项目任务书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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