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0-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3-1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验收与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44号
  • 发布日期:2020-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验收与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的通知
榕教综〔2020〕44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3-19 17: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巩固智慧校园建设实践成果,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管理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等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校园中的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决定启动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验收与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验收

  (一)验收学校对象:《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首批市级中小学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的通知》(榕教综〔2018〕10号)确定的55所首批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试点校。

  (二)验收评估标准: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

  标准》(闽教科〔2017〕84号)进行评估验收。

  (三)验收评估办法

  1.学校自评和提交验收材料。各有关学校按省颁建设标准进行自评,在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向福州市电化教育馆提出书面申请(电子文档同步发送指定邮箱)。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总结。简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情况、创建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等。突出重点和特色(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为宜)。

  2)一个展现智慧校园推进过程与成效的数字故事。

  3) 学校需客观评价智慧校园建设工作并进行自评打分并填报《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自评表》。

  4)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市、区对学校的经费投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方案、招投标相关文件等支持材料。

  5)其它支持材料。其它能够体现“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成效或特色的材料。用于补充、说明、解释、拓展文字材料的内容,格式不限,支持材料内容应至少涵盖省颁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中基础支撑环境、应用服务、师生发展、保障措施、特色创新、示范引领六个部分。

  6)区县教育局推荐报告(需盖章确认)。

  2.专家集中评审。我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对各校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3.现场评估验收。专家评估小组将根据抽查结果到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评估验收,根据材料评审情况安排具体内容,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听课。听一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课,了解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的情况。

  2)听汇报。学校结合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汇报PPT进行详细工作汇报。

  3)查数据。学校现场演示网站、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教学应用系统运行的数据等相关应用。

  4)看实物。学校现场展示智慧校园环境,包括智慧教室、创客教室等智慧校园基础设施。

  (四)验收确认

  对通过验收合格的试点学校授予“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二、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

  (一)项目说明: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原则上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基础,基于学校信息化特色优势,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整体或某一方面智能智慧化水平。建设周期为2—3年。

  (二)申报对象: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此前被确认为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的学校不再申报)。

  (三)申报条件:申报学校应有积极参与智慧校园试点的意向,重视校园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经费、设备、制度、师资等方面能够较好地保障智慧校园建设工作。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学校认真填写《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书》(格式见附件)和《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自评表》,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上报。

  2.择优推荐: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推荐,并将材料报至福州市电化教育馆。市属学校直接报福州市电化教育馆。

  3.审定确认: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名单,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确定为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五)申报时间:各学校自主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底前,福州市电化教育馆将对创建申报学校方案进行评估,公布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名单。

  (六)建设验收:智慧校园试点学校建设2—3年期满,由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组织验收。验收评估根据各校方案,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并根据学校在实际应用中所发挥的示范作用和效益进行综合评定。验收合格授予“福州市智慧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七)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十四·五”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来抓,要在政策、经费、机制、督导、人员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智慧校园建设目标。

  三、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一)首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须按附件3、附件4的提示要求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3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9月15日。附件4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二)第二批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单位须按附件3、附件4的提示要求进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三)所有市属学校均要按附件4的提示要求进行在线填报本校教育信息化基础信息,填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参考附件4尽快收集本区域各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基础信息,存档备查。

  未尽事宜,请与福州市电化教育馆联系,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3218795,电子邮箱:1205397619@qq.com。

  附件:

  1.福州市智慧校园试点学校申报书

  2.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自评表

  3.(在线表单)福州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自评表

  4.(在线表单)福州市教育信息化基础信息收集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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