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0-0003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3-3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0〕57号
  • 发布日期:2020-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榕教综〔2020〕57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0-03-31 10:58

郑其强等代表:

  《关于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建议》(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112号)收悉。市教育局十分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有效指导。经研究,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教育事关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校如何招聘优秀人才,确保教育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考验着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智慧。近年来,为更好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出台引进教育优秀人才的相关文件,不断加大对优秀教师的招聘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招聘补充办法。

  一、不断规范完善教师招聘工作。每年招聘工作开始前,认真分析往年招聘数据,了解借鉴其他地区教师招聘中的优良做法,合理拓宽招聘渠道,优化招聘流程,不断提升招聘质量。

  二、提前部署招聘工作。每年8月中下旬就开始着手摸底下一学年度教师余缺情况,与相关部门、学校充分沟通后拟定新一学年的招聘计划。10月份就启动各批次的招聘工作,一直持续到次年5月左右。新聘教师正式报到时间统一定为8月16日。

  三、不断优化招聘程序,根据应聘人员的不同类别给用人学校一定的面试自主权。一是对部属、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采取用人学校与公费生双向选择,择优招聘的方式,由用人学校确定招聘人选。二是对博士研究生,采用直接考核方式,由用人学校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按用人学校的考核意见录用。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配合、协调人社部门,不断优化教师招聘工作,研究探索在政策范围内更科学地给予用人学校在教师招聘中适当的面试自主权,让我们的教师招聘工作与用人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更好地匹配。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  颖

  联系人:马  勇

  联系电话:83339133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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