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1-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3-23
  • 标    题: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建议〔2021〕27号
  • 发布日期:2021-03-2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榕教建议〔2021〕27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1-03-25 15:24

鄢秀慧委员:

  《关于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建议》(第1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意见》(闽教发〔2018〕11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福州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分别于2019年与2020年开展了“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目前全市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均己通过建设评估,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一、关于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培训问题。

  福州市教育局通过建立新任教师见习培训制度、完成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推进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完成乡村教师定向培训、专项培训工作。

  (一)组织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见习期培训。岗前培训包括师德师风、校园安全、班主任工作、教学常规、教师专业成长、教育科研等基础性培训;见习期培训为期一年,包含课标解读、教材分析、学科教学常规等,通过导师带教、在岗教学实践、研读专著等理论培训与实践指导,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二)完成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017-2019年,市一级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累计培训3600余名乡村教师和校长,比省定的2020年提前一年完成福州市级乡村教师专项培训任务。2020年,福州市调训254名乡村教师、校长参加省级基础教育师资培训项目;福州市除鼓楼、台江无乡村教师以外,其余县(市)区教育局培训本区域乡村骨干教师和校长达1707人。

  (三)推进县级教师进修校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进修校标准化评估市级推荐评估工作,夯实教师培养主阵地。2020年推荐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等5所进修校参加省级进修校标准化评估。截止目前,福州市12所教师进修校中,已有9所达到省级标准化进修校,其中省级示范性进修校5所。

  二、关于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与地位问题。

  福州市教育局通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城乡学校实行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给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完成提高村教师待遇与地位。

  (一)我市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标准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核定,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目前,我市11个有乡村教师的县(市)区均已落实,补助标准均达到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500元,且在当地财力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条件艰苦的镇区。

  (二)目前城乡学校实行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除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外,其余中、高级教师职称都是按照学校空缺岗位进行推荐,且不分学科。同时,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一年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条件上有所倾斜,在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是否一致、课题等方面不做刚性要求;降低了职称评审中公开课、论文的等级条件;在晋升职务的业务考核方面,城镇教师70分合格,乡村教师60分合格。

  (三)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已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开展表彰奖励活动,省、市政府难以继续表彰从教30年的乡村教师。同时,我局在遴选特级教师和各级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表彰荣誉人选时坚持向一线乡村教师倾斜。如我局承办的表彰奖励项目“福州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一项,评选文件下发时要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且在指标分配中明确农村教师比例。

  三、关于创建乡村小规模特色学校品牌问题。

  福州教育局通过进一步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扎实推进教学点优质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和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并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来创建乡村小规模特色学校。         

  (一)为进一步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福州市教育局2019-2020年审核批复相关县(市)区涉及定安小学等16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共3404.35万元资金,用于学校图书、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运动场改造等项目,通过专项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

  (二)扎实推进教学点优质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目前我市已有83个教学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硬件设备配置、资源接收、人员培训与应用等项目任务,扎实开展城乡远程同步互动教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80几所学校实施了远程同步互动教学,对接学校170多所。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大中小学校生态文明意识,福州市教育局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生态环境教育课程,小学、初中阶段每学年确保有4个课时。同时我局与市环城委联合编印了幼儿版、小学版和中学版《福州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114万余册,已全部发放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我局还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福州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在师生中努力培养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意识。

  今后,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促进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

  一是继续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训,并在相关培训中保证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参训率。2021年我局将制定市级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方案,重点推进全市教师全员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工程。

  二是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标准,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政策覆盖面,争取惠及更多教师;继续与人社部门协商,积极探索对乡村教师实行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聘用”的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为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创造良好条件;呼吁各县(市)区在各级各类表彰中向乡村小规模学校优秀教师倾斜。

  三是继续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继续推进教学点优质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扩大开展城乡远程同步互动教学学校数;继续通过“我们的节日”、“书香榕城”建设以及“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开展结合乡土文化、地方资源、地方风俗、地方名人等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经典诵读活动、文体活动和乡土教育。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文明校园创建、乡村少年宫改善、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等方面与城乡较大规模学校一视同仁。

  分管领导:汪孝敏

  联 系 人:林  楠

  联系电话:87113901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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