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1-0005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4-24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30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教提案〔2021〕11号
  • 发布日期:2021-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13085号提案的答复
榕教提案〔2021〕11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1-04-27 15:20

陈峰委员:

  《关于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213085号)收悉,如您所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良莠不齐、监管薄弱、不规范等问题,您提出的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常态化协调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实行“校内校外”两手抓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结合您的建议,我局立足教育部门职责权限,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开展培训机构治理行动

  近年来,福州市教育局持续开展全市常态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 建立定期清查整治和常态化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市)区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教育培训机构突击抽查。2018年我市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多部门查处整治无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治理成效显著;2019年、2020年我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再排查、再整治,有效巩固了专项治理工作成果。2021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并集中从1月至2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我们还通过定期检查、“双随机”检查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虚假和夸张宣传广告,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教师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的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实现齐抓共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福州市教育局已提请市政府研究建立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公安、应急管理、消防、卫生、建设、金融管理和网信等部门组成,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准备出台《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以县(市、区)为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纳入街道、乡镇的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街道、乡镇依托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负责开展所在区域培训机构的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工作,建立举报核查常态发现机制,并将违规办学机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升日常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市教育局每年定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摸排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无证机构“黑名单”和持证机构“白名单”。2018以来已先后在福州教育官网公布5批次名单。

  二是建立诚信评价机制。2019年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评价活动,共评选出8家AAA级机构、130家AA级机构、45家A级机构、220家B级机构、12家不合格机构。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年检考评等日常监管制度中去,今年我们将根据新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机构诚信评级,引导培训机构自觉诚信办学。

  三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今年准备出台的《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禁止性行为作为规定,对于已经审批登记,但有禁止性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其列入黑名单,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四、扩大提升校内服务,整合校内外资源

  您提到的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主体作用,实行校内校外“两手抓”的建议很好。我们一直将学校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提供给学生教育均等的机会,保证教学质量和水平,承担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发展的责任。在校内课后服务方面,2018年市教育局下发《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榕教综〔2018〕329号),明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要求用好学习日的午间、下午放学至18时两个时段,由学校提供师资、场所及活动课程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组织学生午餐、午休、自主阅读、完成作业,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美育等社团兴趣活动。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统筹规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目前全市共有456所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占全市学校覆盖比例43.17%,其中市属校学校覆盖率100%,惠及中小学生19.4万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以及参加校外托管、培训辅导的家庭经济负担。今后,市教育还将进一步落实《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扩大学校开展校内服务的覆盖比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实现校内外互补,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念琪

  联 系 人:陈丹升

  联系电话:83379785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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