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3000-2024-001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11-15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4-11-15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福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11-15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2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聚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教育主责主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任务,深刻反思反省,认真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游昕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4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情况,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先后8次研究推进整改的具体工作,努力把各项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确保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

(二)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提出的38个具体问题,逐条细化了118条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决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于律己。每月召开调度会,调度巡察落实情况,紧盯重点任务、重点事项,对整改工作作出部署指导,让任务更明确、更具操作性,杜绝消极整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深挖巡察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准教育“疑难杂症”和民生“急难愁盼”,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双减”成效等方面持续发力,以点抓线、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主动从制度上找原因,及时做好机制完善、建章立制的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促巡促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规范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工作,出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出台、完善市委教育工委议事规则、市教育局议事规则,明晰职责,规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围绕教育领域权力运行各环节,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学校食堂及集体配餐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整改以来,共修订、新建制度17项。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游昕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5个,占巡察反馈问题的66%。游昕同志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并与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24年中心工作互相融合、互为促进,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整改实效。牵头召集专题会、党组会、调度会、系统会议等,分层次部署推进教育系统的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还有差距的问题。

(1)一是持续落实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第一议题”“大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学习检查考核等工作,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党员干部政治能力、领导能力的提升。二是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由委局领导带队,17个处室组成6个小组赴各县(市)区开展深化主题教育“四下基层”暨“双减”工作专项调研并形成报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进、提升教育质量。三是多形式、多维度在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集中开展主题阅读、征文活动,落实“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主题读书行动,举办首届“红领巾讲解员”风采大赛,引导青少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

(2)持续推进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点对点督促指导推进进度偏慢的县区开展工作;向市委编委报请核增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机构及机构负责人职数事宜。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24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加强优秀校长培养,择优推荐6名校(园)长参加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第一批名校长培养。加大对基层的调研力度,制定全年主要调研计划安排表,2024年以来已开展19项自主调研,其中到六县(市)调研占比超过50%,发现在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食品安全方面的15个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97所中考考点、所有高考考点完成关键考务场所“四统一”改造,高考考点实现“双电源”的比例增加至90%,强化中高考保障。

(3)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新一轮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下发2024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通过一月一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帮助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方面,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32个,已动工8个;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项目29个,已动工8个。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方面,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所,已全部动工,竣工16所,增加学位2700个;新改扩建中小学15所,已全部动工,竣工5所,增加学位4020个。

(4)制定集团化办学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由游昕局长带队,赴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和南京市考察集团化办学先进经验。部署有关市属中小学幼儿园调整集团结构。启动集团章程模板制定、集团调研、集团样本遴选等工作。依据市属教育集团2023年评价结果启动奖励绩效经费分配。推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做好2024年“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自评自查等工作,为后续市级遴选评估奠定良好基础。鼓楼区、晋安区和连江县通过“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并申报国家认定,数量全省最多。

(5)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62.12%(超全省平均值)。2024年,对2023年各县(市)区幼儿园公办率予以公示,计算绩效考核分值并报市效能办。同时,争取将公办率继续列为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压实政府责任,推动县(市)区持续提升公办率。下发告知单,强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办园结构,持续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召开招生工作部署会,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和人口发展趋势精准摸底入园需求,科学设置招生计划,提高招生方案研制的前瞻性。

2.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到位的问题。

(6)加强民办学校思政德育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民办学校德育干部赴河北西柏坡、白洋淀等地研修培训,通过专题授课、红色寻访、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德育干部立德树人能力;将民办学校班主任纳入全市班主任培训大盘中统筹考虑,组织民办学校班主任参加全市班主任核心素养大赛。优化思政德育量化积分赋分规则,赋分标准更合理、完善。将思政德育有关工作纳入民办学校达标评星工作中,在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中,根据民办学校班生数量配足先进指标,鼓励民办学校积极选树优秀学生榜样。

(7)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督促学校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普通中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规范小学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对体育课程、艺术课程、劳动教育课程、书法课程等均做了明确要求。在“省级达标高中”“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等评估中,注重学校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落实情况考核,督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中职学校把劳动教育放在思政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开展不少于16学时劳动教育活动,如邀请“劳模进校园”、召开主题班会、开展大扫除、技能展示、校礼仪社团、手工社团、志愿者社团等,提高学生劳动技能。

(8)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春季学期,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5+2”“2+3”课后服务模式全覆盖,开展科普、文艺活动类课后服务的学校全覆盖;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数占比97.57%,参与科普、文艺活动类学生数占比分别为29.01%和20.79%。

3.针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够的问题。

(9)在主题教育中不断积累、创造、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特色。一是指导基层学校深学细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州学校的题词来信精神,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努力将学习成果内化为办学优势。二是探索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塑造青少年学生。三是突出主题教育对青年干部引领,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业务工作领域举办年轻干部办学治校理念交流展示活动,将主题教育引向深入。

(10)组织各级各部门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参与全国平台线上培训,推动线上线下联动管理。联合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开展2024年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地配足配齐执法力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教育督导办法,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督导考核要点及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要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出台《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引导机构完善行业服务规范,最新公布203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开展“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文旅、科技、体育、市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排查491家机构,出动检查人员740人次。通过“回头看”,18家机构已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日常巡查,谨防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11)推进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工作,培训机构已100%建立资金监管专户,并成功落地全省首个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教培预付资金监管场景,全市有77家校外培训机构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加大收费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各类机构资金监管、平台使用、收据发票等情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12)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全市计划中小学新建竣工6所、改扩建竣工9所,新增学位12000个,计划年内全部竣工;全市计划公办幼儿园新建竣工3所、改扩建竣工16所、修缮竣工6所,新增学位4890个,计划年内全部竣工。

(13)出台2024年福州市中招细则,按当年全市中考考生数前70%的最低中考成绩划定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通过扩大班生额、增加招生班级数、新建学校校区、探索综合高中试点项目、整合闲置资源等举措,全市增加普高学位1.2万个。

二是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不够有力。

4.针对推动全市办学条件改善仍有差距的问题。

(14)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新一轮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此次编制立足于“强省会”千万级人口城市对教育配套提出的新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为前提,结合最新的人口趋势及城市发展政策,科学预测适龄儿童学位需求,合理优化教育设施布局及数量,以教育公平为原则,确保城乡学位供给与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相匹配。

(15)持续实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下发2024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启动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学位扩容。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32个,预计新增学位2.37万个,计划年内全部动工;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项目29个,计划新增学位6930个、年内全部动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计划中小学新建竣工6所、改扩建竣工9所,新增学位12000个,计划年内全部竣工;计划公办幼儿园新建竣工3所、改扩建竣工16所、修缮竣工6所,新增学位4890个,计划年内全部竣工。

(16)为缓解部分市属学校大班额问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福州三中晋安校区新办校升学政策及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入(转)学政策进行调整。

(17)指导鼓楼区、晋安区通过“一校一策”“一校一案”化解大班额问题,鼓楼区、晋安区、连江县已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

5.针对机关干部、学校管理及教师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8)从学校选调6位一线教学或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教师充实到机关工作,同时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选拔2位学校基层干部分别担任与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联系密切的机关处室副处长。计划安排机关业务骨干参加校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

(19)指导学校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党建述职调研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情况。下发可供学校具体参考的运行新的领导体制的工作提示。推进实施优秀校(园)长书记培养工程,已举办福州市优秀校(园)长书记培养项目研修中期汇报会,完成培养项目第五阶段集中培训。

(20)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福建师范大学开展教育人才培养,3月,开展教育专家第二次集中培训、名师培养对象初高中学段第三阶段集中培训;4-5月,开展名师培养对象小初学段第三阶段集中培训,完成第一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数学、中学化学四个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跟岗研修。市政府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院地合作共同推动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

(21)修订完善非师范类教师培训方案,加强新入职非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课程设置,加强新教师校本培训要求,强化学校培养新教师基础性作用。

(22)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名优骨干教师定向指导工作方案(试行)》(榕教人〔2024〕6号),推动福州市基础教育集团持续性创新发展,保障定向指导工作实施全方位、多途径、有成效。

(23)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练兵方案以及存在的困难与需求,制定了岗位练兵指导方案,成立岗位练兵指导组,指导县(市)区开展岗位练兵工作。6月,对特别薄弱的永泰、罗源、高新区开展实地指导,针对3个县区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指导3个县区开展进一步整改工作。

6.针对教育教学水平还不够高的问题。

(24)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把“作业设计”纳入年度教研重点内容和研训主要任务,邀请专家开设专题讲座与指导作业案例设计,优化日常“作业设计”能力,加强“教考衔接”的命题能力。4月,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开展福州市普通高中校本作业设计评选活动,评选出217份市级优秀作业设计作品,并报送优秀作品到省级参评。6月,开展福州市义务教育大单元作业设计评选活动。同时,2024年春季学期,福州教育研究院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按《福州市中小学教研组建设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学校教研组建设,通过下校调研、进校视导、市级教学开放周(日)等活动,指导与推进常态化校本教研。

(25)组织全市中学毕业班质检考试,及时掌握各校教育教学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学校调整日常教学管理。用好各类质量检测与优质均衡评估等数据,通过教学视导、教研员督导、教学开放周(日)等方式,教研员深入教学一线开展集备磨课、听评课、专题教研等活动近200场次。结合省级课题《基于标准的教研共同体建设的机制创新研究》,开展市、县(市)区、校三级联动教研机制创新实践研究。通过开展福州-永泰协同创新基地的研究样本,探索“1+1+N”的市县校三级教研联动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形成由市教研院主办、县(市)区进修学校协办、相关学校承办的协同教研机制。2024年春季学期,组织开展市县校三级联动教研活动近30场,基本完成课程研究与指导中心组和各学段42个学科教学研训中心组的遴选工作。

(26)做好创建摸排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开展2024年“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自评自查,为后续市级遴选评估奠定良好基础。

(27)多措并举努力配齐配强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员队伍,组织实施“银龄计划”,计划补充4名高中学科教研员;草拟2024-2025学年招聘计划,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榕博汇招聘、区域调动等渠道开展新一轮招聘工作;草拟遴选挂职教研员方案,计划从基层教师进修学校选用10个挂职教研员充实相关岗位。加强队伍建设,积极选派教研员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名优教师培养活动,2024年春季学期举办4场针对教研员专业素养提升的专项培训。福州教育研究院2名高中教研员顺利通过正高级教师资格参评。

(28)“1+4+N”部分项目已开展项目建设内容的三方审核和材料编制,教育专网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确保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29)加快新改扩建标准化考点,启动了6所标准化考点建设、2所标准化考点改建。2024年,福州设置40个高考考点,36个考点已完成双电源建设,福州七中、福州十中、福州四十中、福清二中等4个考点尚未完成双电源建设。

7.针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30)2024年对立项建设省级“双高计划”项目的市属中职学校下达资金950万元。

(31)发布《关于批复2024年秋季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的通知》(榕教职成〔2024〕3号)、《关于2024年秋季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撤销停办专业的通知》(榕教职成〔2024〕4号),中职学校新设7个专业、撤销6个专业。

(32)完成福州市属中职学校书记、校长2022-2023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福州建筑职专通过与工人签署同意补偿协议,已彻底解决了校办工厂征迁多年以来的投诉纠纷问题。福州商贸职专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控会议要求,规范了电脑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

(33)组织中职生参加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实际与考10596人,占2021级毕业班(不含五年专学生)人数84.4%,实际与考人数中专科线上占比99.5%。2024年我市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合办五年制高职专业85个。

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

8.针对校园安全之弦绷得还不够紧的问题。

(34)根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开展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福州市学校食堂及集体配餐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开学前后,督促各级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4月中旬,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13个县(市)区校园食品工作交叉抽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23个,已推动立行立改。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高校及特殊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已落实到位。

(35)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学校实行错峰放学,分流放学人流,缓解校门口交通压力。联合市公安局印发《福州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6)》《2024年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36)安排专人负责跟踪11栋楼整改情况,并对相关学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做好整改计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后续维护等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要求所有市属学校加强定期自查,做好日常修缮,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采取必要措施。目前,11栋楼均已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其中5栋已完成整改,1栋已拆除正在重建,5栋已列入2024年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将尽快启动整改。

9.针对师生心理健康风险重视不足的问题。

(37)利用开学初综合检查、日常调研和暗访等形式深入学校了解心理健康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均全面落实开学初心理普测、“一生一档”工作,并做好特殊生筛查,建立特殊生档案,全面落实“1+X+1”心理专班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心理课程、讲座、团辅、咨询常态化开展,开展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24年以来福州教育官微已推送11条《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小贴士》、5个《家庭教育微视》,持续提升家长心理素养。与市卫健委建立24小时危机热线干预联动,确保对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干预处置。

(38)目前,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校,按1:1000配齐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已达81%;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校已100%配齐有资质的心理健康兼职教师。

(39)将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列入各学段教学安排,统筹使用体育与健康、生命安全课程、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等多种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丰富心理课程形式。各校全面落实好“1+X+1”制度,明确责任、跟进指导,有效预防心理危机事件。依托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持续运营24小时心理危机干预公益热线,遴选一批省市心理健康领衔名师、市骨干心理专职教师、资优德育工作者为热线辅导员,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启动了以“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凝聚教育奋进力量”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活动,由社会组织入校为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0.针对对民办学校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40)全面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制定了全市民办中小学校达标评星实施办法,将开展达标评星工作,实施奖优罚劣。全面排查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1.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41)及时将过时内容进行下架,并同步制作上墙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的关于教育的有关论述及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宣传标语。完善长效机制,成立局机关文化创建领导小组,将机关文化创建分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文化、教育业务和职工之家五大板块,强化分工合作,形成各处室共建宣传阵地的良好机制。

(42)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发稿部门、保密审查部门、意识形态部门专门审核对外发布稿件,确保信息完整合法、完整、准确。举办机关公文写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驾驭能力,提高公文办理质量。

12.针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43)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4月,组织检查组到福州教育研究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发现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5月,下发《关于开展学校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抽查的通知》,持续加大对直属参公及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44)加大对基层的调研力度,制定全年主要调研计划安排表,2024年以来已开展19项自主调研,其中到六县(市)调研占比超过50%。通过开展初中生源爆满情况、普通高中学位扩容的调研,深入一线了解学位扩容的难点和问题,稳妥有序推进今年初招、中招工作,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较2023年增加1.2万个,中招定向生分配比例由2023年的55%提升至60%。

14.针对落实减负工作成效不足的问题。

(45)结合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安排,摸底社会事务入校园项目。未经统计部门许可,除了国报表和上级教育部门需求表格,不再布置基层学校填报表格。不再组织各类网络评选和投票活动,也禁止学校开展各类投票活动。

(46)完成考务人员库组建工作并运行,五城区42个标准化考点学校,入库考务人员1.3万人。2024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在四所高校开设考点,高校考场数占总考场数达40%,大大缓解了中学考点压力。加快新改扩建标准化考点,启动6所标准化考点建设、2所标准化考点改建。审核把关入校考试项目,经沟通协调有关单位,今年以来减少了1场入校考试。

(47)严格要求各校落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平安志愿者活动”和“安全教育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动员过程中,严禁以任何方式要求或引导各学生家庭全部参与;在发放申请表时,必须明确“不参与或不便参与活动的家庭无需回收申请表”;严禁以口头、公示栏、微信等任何方式通报或公开学生家庭参与平安志愿者活动情况,严禁将学生家庭参与平安志愿者活动情况与学生表现挂钩。

(48)持续将中小学教师减负问题列入对县(市)区“两项督导”,并在下半年对高新区和永泰县开展的“两项督导”中,按照督导评估要点和规范要求落实教师减负工作。

(49)在2024年年初开展的2022-2023学年学校书记、校长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中,严格考核学校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管理情况,督查学校严格落实“双减”规定和“五项管理”要求。认真、严格核查群众有关“双减”和“五项管理”的诉求,并将日常核查学校“五项管理”“双减”情况纳入书记、校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15.针对师德师风建设抓得不牢的问题。

(50)落实《福州市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的工作方案》(榕教人〔2023〕36号),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警示查处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从教人员。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1)发布《关于市属学校在职教师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榕教办人〔2024〕7号),通报一例醉酒驾驶典型案例。督促学校进一步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和查处主体责任,及时向广大教师通报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案例,抓好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坚决抵制师德违规行为。

(52)经实地考察、调研,已完成师德教育基地具体实施方案。

五是厚植为民情怀还有差距。

16.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到位的问题。

(53)梳理诉求件办理情况,印发《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内部办理规定(试行)》,办细办实12345诉求件,加强与诉求人沟通,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办理答复质量。2024年,截至6月,市教育局12345诉求件群众满意率99.93%。

(54)通过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局长接待日等多种宣传渠道,公布、宣传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及政策解读,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要求学校做好相关招生政策公开。关于2022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出现家长越级上访事件,经过多方齐心协作,已依法依规疏导化解该信访事项,对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学生均予以接收。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7.针对教育民生项目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

(55)督促马尾区、永泰县教育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按照问题清单逐一形成整改方案,经核查,马尾区项目2个、永泰县教育类项目2个,已竣工2个、正按序时进度施工2个,省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工作。

(56)督促马尾区教育局针对发现的问题清单形成了5个项目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57)12所义务教育学校中未启动的2所学校均由仓山区负责建设。经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多次督促协调,淮安中学建设模式现已调整为由仓山区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单位负责按“交钥匙工程”模式捐建。麦浦中学2024年初经控规调整由原规划用地(约84亩)调整为两块用地。其中,地块一(21.5亩)已形成净地,且面积仅为原用地的四分一,地价款及建设费用已大幅下降,具备启动条件,已敦促仓山区教育局利用地块一立即启动麦浦中学(一期)建设工作。

18.针对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不力的问题。

(58)结合教育经费季度报表对教育经费落实法定增长情况进行提前研判,每季度通报市属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约谈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的学校。提醒督促各县(市)区加大预算投入,2023年10月召开福州市第三季度教育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约谈会。2024年将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列入对13个县(市)区绩效考核。

(59)2023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闽清县、福清市、罗源县、长乐区开展教育“两项督导”实地评估;2024年,对鼓楼区、马尾区、闽清县、高新区、永泰县开展教育“两项督导”实地评估。通过五年全覆盖的“两项督导”,将评估意见反馈当地政府,推动全市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

(60)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榕教综〔2023〕41号),督促各地各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各地落实经费投入和管理责任。高新区通过精减学校自聘人员,增加劳务专项费用等方式,规范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永泰县义务教育阶段非在编人员由县财政在寄宿制学校食堂工友工资和编外人员经费中列支,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六是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19.针对办理工程结算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61)下发关于对巡察发现的未结算、未决算项目进行整改的《文件办理告知单》,对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召集相关学校召开整改推进动员会。会议针对2019年以来市属学校存在的项目竣工未结算、结算未决算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校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工作联动,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各校已制定结算、决算送审计划,并按计划推进中。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2)每周召开结算、决算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学校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决算工作进度。已完成29项涉及金额3.56亿元项目的结算、决算送审工作。

(63)修订出台了《福州市市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结算、决算管理。

20.针对资产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

(64)下发关于对巡察发现的已决算未转固项目进行整改的《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专班、落实责任人员、加强工作联动、对推进滞后或逾期未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问效。各校均已制定转固整改计划。定期了解整改情况,主动对接学校,化解存在问题,促进整改落实。

(65)召集市属相关学校就学校建设项目存在的竣工但决算未转固的问题召开整改推进动员会,通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转固整改工作提出整改要求。

21.针对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66)立行立改,于2023年12月20日清退违规领取的市内交通补贴1280元。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7)2023年12月,组织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加强差旅费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68)加大审核力度,严把差旅补贴报销关,同时强化内部复审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

22.针对内审工作推进不够的问题。

(69)经沟通,市委编办已同意设置市教育局内部审计机构,已正式行文进入机构设置工作程序。

(70)目前内审机构已明确3位干部专职内审工作。

(71)启动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2024年审计合同,正序时推进12家下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是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23.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风险的问题。

(72)修订出台了《福州市市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业主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管理。

(73)关于福州三中滨海校区全热交换机贴牌问题,召集参建单位,查看施工单位采购合同,并现场逐一检查全热交换机、空调安装材料,并发函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协助对空调设备供货情况开展调查。经核查,共有37台全热交换机存在贴牌问题。责成施工单位开展整改,37台全热交换机已全部更换,并完成了更换安装验收。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4)闽江学院附中操场改造项目工程在初次验收时,发现工程塑胶面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市教育局要求暂停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验收。因施工总包方与塑胶面层分包方就塑胶面层问题存在争议,双方各自向法院提出诉讼,导致工程项目暂停施工。2023年5月,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明确责任归属。闽江学院附中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存在的问题,达到验收标准。同时,市教育局跟踪督促学校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尽快建成投用。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4.针对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75)组织召开市属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会,强调要扩大采购方案征集的数量和时间,进行多方询价和价格对比。

(76)围绕合同订立的管理,履约验收要求、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方面,修订印发了《福州市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7)督促并要求有关学校(单位)针对发现问题作出说明,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服务类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不合理、询价采购价格把控不严等问题进行会议通报。

(78)完善2023-2024学年学生免费作业本招标条款,按规定重新启动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印发通知,重申学生簿册招投标采购、质量安全、配备标准和发放等各环节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生免费作业本管理。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79)全面摸排全市中小学校服征订情况,指导各地各校按校服采购机制规范进行。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八是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5.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80)明确权责定位,出台《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81)同步修订印发《福州市教育局议事规则》,剥离应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职责,并根据近年出台的机关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市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晰市教育局党组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职责。

26.针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82)严格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4月24日,局党组会通报了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了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

27.针对党内民主和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83)严格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机关专职副书记已列席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84)4月24日,局党组会对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开展评议。

(85)立行立改,规范机关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关各支部书记在2023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前,已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好述职。

28.针对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86)市教育局派专人指导监督,指导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党总支换届选举和设立二级支部相关事宜,协助学校理顺组织关系。2023年12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酝酿产生党总支委员候选人人选,并进行换届选举。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7)督促指导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完成校长办公会替代支委会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好相关台账。举一反三,认真查摆类似新办学校或新纳入市委教育工委管理学校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进行督导整改,2023年12月已整改到位。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8)加强基层学校二级支部管理,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督促学校支委会按规范定期研究、落实支部党建工作。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89)督促指导学校按照“311”党建督查制度,对学校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进行自查。市直教育系统各院校按期召开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局领导分别到院校进行指导,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别是对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要求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直言不讳、坦诚交流、真点问题,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正衣冠”的目的。

(90)督促局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用手册》的要求,规范做好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把换届选举材料审核关。局机关党委制定了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专用文书样式,完成2022年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支委候选人预备考察材料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91)督促指导福州中加学校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党费收缴标准进行重新测算核定,并对差额进行补缴,共计14人补缴1675元。督促指导福州时代华威中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要求重新制定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并形成台账。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0.针对党的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92)引导机关支部丰富党日活动形式,2024年以来,先后组织机关支部开展青年干部岗位练兵、“党建课堂”进乡村暨机关青年干部“提振精气神,建功省会教育”座谈会等党日活动,并组织机关支部与市属民办学校党组织结对帮扶,深化支部对学校一线的调研走访。上半年,机关支部非学习活动类党日活动占比提升至65.3%。

(93)督促福州华伦中学、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提高谈心谈话质量。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十是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细致的问题。

31.针对人事调整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94)在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意向人选出生年月、年度考核、任职年限等严格审核。结合落实全市组织系统“岗位大练兵”行动,组织人事经办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准确把握干部职务提任和职级晋升资格条件。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95)对于涉及“七种人”报批等特殊情况,在上会报告中详细说明,并及时规范整理过程性材料。

(96)干部调整涉及“七种人”报批的,严格落实动议研究前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意见,公示期间报送审批材料。

32.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

(97)在前一阶段开展的竞争性选拔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考察和干部调整考察中,严肃程序,严密操作,民主测评环节谈话人与填报民主测评表一一对应,确保工作到位。

(98)干部考察中,严把考察预告、考察材料等相关过程性材料,综合谈话了解情况准确客观总结考察对象不足之处,考准考实干部。

(99)选任纪实表试用期情况记录已补缺补漏,记载与原始材料有出入的已核对并修改。再次梳理2019年以来干部提任晋级的存档材料,补充完善缺少的材料。

3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100)已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程序,干部填报《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申请表》后,征求组织人事部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并及时归档。2024年以来,办理因私出国(境)时间、目的地变更的,一律重新上报党组会研究。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01)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后,领取证照时认真填写借出证照时间,并要求其按照规定时间上交证件。落实“AB”岗制度,经办人员实时更新证照数据库,对于因私回国(境)的干部及时提醒10天内上交证件。

(102)缺少的《入团志愿书》和年度考核已作出说明。2名干部出生日期认定依据材料已查找到证明材料。

十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

34.针对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03)严格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完成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委托检查;总结分析研判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向市委报告;制定《福州市教育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规范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市教育局机关、市属学校分别组织全面的廉政风险排查,覆盖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并常态化开展。

(104)局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落实“一岗双责”,筑牢思想根基。抓好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年度工作。3月份局党组即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同步组织学习。

(10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印发《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思政工作要点》,下发工作提示对学校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如何履职尽责给予特别提醒提示。统筹谋划学校领导班子配置工作,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求,已协调编制部门核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职数。二是加强学校领导干部教育监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12345诉求反映情况等,及时对学校领导班子在办学治校方面给予工作提醒。三是开展直属事业单位书记、校长年度绩效等次考核,坚持工作实绩导向,对直属事业单位按相应比例列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并作为干部年度绩效发放依据,以促进比学争优、干事创业。四是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素质培养。通过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前往先进地区调研学习、组织推荐书记校长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等方式,提升学校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水平。五是开展本年度市直院校党建工作督查,对58个市直院校党组织党费管理、组织换届、党员教育等进行专项检查。

35.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106)发布《关于印发机关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办〔2024〕6号),明确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提出了重要节点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安排及谈话方式。2024年以来,已开展个别谈话110余人次。

(107)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由局领导带队,对11所市属院校开展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委托检查,形成了详实的检查记录表,具体记录了每一所的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并督促有关学校针对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工作。

36.针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108)市教育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2024年以来,市教育局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落实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读书班、专题辅导讲座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强调做好节日廉洁教育、遵守廉洁纪律,发送廉洁提醒短信,持续净化节日风气。

(109)发布《关于市属学校在职教师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榕教办人〔2024〕7号),通报一例醉酒驾驶典型案例。各校及时向广大教师通报师德违规行为查处案例,抓好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坚决抵制师德违规行为。

(110)指导提醒基层党组织抓好本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会前特别提醒全体党员如被函询必须做出说明。

十二是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37.针对主动挖掘问题线索能力不强的问题。

(111)持续强化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组务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内已开展15次集中业务学习,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24年以来已立案3件3人,其中,自办案件2件2人。

(112)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工程建设、食堂管理、校服及设备采购等教育系统重点监督领域已开展监督检查34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113)持续加强对学校纪检委员和局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在核查问题线索、开展审查调查谈话中多次抽调同志协助配合开展,以实战方式让兼职的学校纪检委员和局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专”起来,开展市教育系统纪检委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本领。

(114)聚焦廉政风险点和案件查办发现问题,持续督促健全完善学校食堂、规建、内控、采购等制度机制,完成今年办结1案的案后整改工作,推动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

(115)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治本”功效,针对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向福州教育研究院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督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完善培训管理制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38.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16)对35所学校“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员教育、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结合“311”党建督查开展“回头看”,对市属各院校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同时,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17)已对巡察发现的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118)梳理《严格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五项制度》,重审出入国(境)管理、社团兼职等有关事项,让干部熟悉审批流程,防止问题反弹。对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社团兼职工作已实行AB岗,严格过程管理。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教育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切实可见的整改成果推动福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不断拓宽教育工作的视野格局,切实提高推动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能力本领。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班子的履职能力和办学治校水平。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落细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定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实施“优质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带动工程,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和国家级督导评估及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验收等工作任务,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坚持“一盘棋”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力度,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警示制度建设和教育,提升机关工作、服务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牢牢维护系统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防控体系,深化制度建设,加强内控、采购等环节的管理,保障好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四)健全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分类管理,常态长效落实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对于还未完成,需要进一步巩固、强化与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时限和措施,毫不松懈、持续加压,确保整改到底。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36611;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座8-12层;电子邮箱:fzsjyjbgs@126.com。

中共福州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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