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取得积极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升领导班子法治素养能力。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亲自部署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等重要文章,以及《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切实将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为落细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压实机关处室法治建设的责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去年新出台的《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普法工作等均严格执行,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局主要领导多次通过党组会强调部署依法行政和青少年普法等重点任务,带头抓普法,班子成员分别督促指导所分管领域的普法工作,形成法规处牵头抓总、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普法要求的普法格局。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市教育局官网主动向社会公开。局领导通过每月调度会听取普法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形成处室层面、局层面每半年、年底对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回头看的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强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对20余份委局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全年发布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对今年出台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银龄教学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等8份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涉及国旗管理等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执行法律顾问制度。《福州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办法(试行)》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的法定程序执行,强化了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我市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聘用、管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合同的合法性把关。严格落实《福州市教育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局法规处对委局共计120余份合同开展了合法性审核,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签章等方面对合同严格把关,积极防范法律风险。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也在工作中对处室经办同志有效进行了普法。
三、推进依法治理,有效维护系统安定稳定
(一)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何某某等人对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高级中学小学部招生片区划分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被市政府驳回不予受理。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在今年的董某某诉福州市教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认真做好诉前准备,应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最终以原告撤回对福州市教育局的诉讼和解结案。
(二)加大教育培训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力度。一是建联动机制,依托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搭建协同治理架构,市级统筹调度,多部门与属地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镇街积极参与,凝聚强大整治合力,提升治理效能。二是推专项行动,紧扣时间节点,1月寒假方案先行,4月铺排年度工作,暑期“监管护苗”护航,中秋国庆至11月,无证机构治理与 “平安消费” 检查并行,紧盯关键,创新方法,强化部门联动,精准打击违规,规范培训市场。三是抓日常执法,市县两级积极作为,今年出动 6417人次,查 3972 家次校外机构,456个问题机构(个人)被及时处置。检查形式多样,时段全程贯穿,区域全面覆盖,严防“换马甲”“地下”办学等违规行径,筑牢监管防线,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守护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服务提质,深化教育行政审批改革
(一)规范服务标准化。福州市教育局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活动,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教育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上架闽政通APP,2024年招生入(转)学工作总共调用了5.6万人次的户籍、房产或居住证等电子证照信息,极大便利了学校招生核查,提升数字赋能。建成高频事项“一件事”,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提高办事效率。
(二)推动服务数字化。联络公安、医疗体检部门核查无犯罪记录和体检合格记录,打通教师资格认定“最后一公里”,减少群众办事流程和材料,2024年市级教师资格认定人数达五千多人,强化数据调用能力。全市教育审批窗口统一使用标准化预约事项29项,进行关联绑定通用目录事项60项,实现预约与通办联动管理的“全城通办”。
(三)保障服务人性化。“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服务申请”为相应人才提供线上+线下的申报及咨询渠道,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服务全流程网办,协调符合条件的入(转)学人才子女146名,解决了人才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增设“教师优待服务一件事”,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持证申领“园丁福卡”和“从教荣誉证书”累计8019份。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教育行政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教育监督评价。市教育局历来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2024年市教育局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89件(位列所有承办单位第一),满意率100%。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100件(位列所有承办单位第一),满意率也为100%。2024年至今,市教育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9709件,诉求办理情况获得群众认可,群众满意率达99.95%。
(二)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公布《2024年度福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福州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公示》,部署市属学校严格按照学年资助工作通知,做好学生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文件84份。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4年我局对5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党风政风热线1次,做客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三)畅通诉求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市教育局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开门接访,开门接待群众,强化首访责任,紧盯关键环节,狠抓末端落实;局机关、直属院校能够形成合力,认真对待每一项信访件,积极按时做好告知、答复等工作。2024年以来,市教育局共处理线上信访事项284件,妥善处置福州金桥学校、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划片招生等问题。
六、坚持依法治教,多措并举推进学校法治工作
(一)提升学校依法办学能力。重新修订形成《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2024年版)》《公办幼儿园章程参考样本(2024版)》,供公办各校在制(修)订本校本园章程时参考借鉴,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力度,防止出现“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现象。
(二)清理社会事务进校园项目。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部署,集中整治社会事务进校园过多,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出台《福州市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准入工作标准》,公布福州市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3项,精减考核评比事项,形成长效机制,并持续开展整治行动。
(三)突出开展学讲宪法活动。坚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和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12·4”国家宪法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组织实施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网络学习,要求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2024年,全市近75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并通过,法治意识在青少年群体中更加入脑入心。同时,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福州4名学子斩获包括小学组全国冠军、初中组全国亚军等6大奖项,获奖数居全省第一。
2025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机关法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教育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3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增量文件审查刚性约束,加大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清理。
(四)优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为重点,积极有效做好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规范性,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五)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全面推进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学生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全面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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