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乌山小学)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11月1日下午,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对福州乌山小学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第五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通过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听课、巡课、现场查看、查阅文档资料,查看学校办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从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校园用语用字、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和教科研工作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检查组认为,福州乌山小学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推普劝导队”,年段有推普小组,各班有文明委员,共同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校园环境营造出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氛围,建设了“我爱祖国语言美”文化走廊,书法、篆刻小广场,兴建了书法室、篆刻室,在教学楼走廊墙面上布置了省内书画名家和我校师生的优秀书画作品,在学校操场一侧设置了“语文园地”宣传栏,定期展出学生的优秀作。在校园内一切环境布置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教师队伍的语言文字使用水平较高,学校把写好规范汉字当作教师教学基本功来考核,每学期组织教师基本功作业检查和竞赛,邀请名家给老师们授课。将教师优秀的硬笔、毛笔作品予以装裱、展示,提升了教师的语言文字使用水平,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各项日常教学活动中,雷日佳老师、林松华老师参加国家语委组织的“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均获得全国一等奖。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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