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中加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3日,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对福州中加学校(从62所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检查组通过学校的自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查看、查账清点,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认为学校收费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校长公开栏内容不完整
中加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福州中加学校2021-2022学年收费明细》、《家长交费友情提示》。具体项目包括:学费小学4.65万元/学年、初中4.8万元/学年、高中5.75万元/学年,课后服务费小学1.95万元/学年、初中2.4万元/学年、高中2.45万元/学年,另外还有伙食费、住宿费、校服、校车等项目。
市局收费文件要求:“专栏公示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收费依据文件,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四是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目前,学校未做到二、四两点。
二、唯一收费账户问题
学校为学生开具的学费发票中开户行账号仍未改为最新的唯一收费账户。
检查组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检查组强调做好教育收费管理,是减轻群众教育负担,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坚决打击教育乱收费行为。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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