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学校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检查报告
(福州教育学院二附小)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10月27日对福州教育学院二附小(从46所市属中小学学校中随机抽取)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45号))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市教育局对学校的教育经费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管内容如下:
规范经费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强化学校会计核算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强化学校新建项目审批和风险评估,健全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资金使用和审批权限管理;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管理机制,规范学校的预算调整程序,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率。
本次对福州教育学院二附小的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线上审查学校教育经费收支情况,线下走访学校,通过查阅凭证,账本,实地查看设备管理情况,落实新的处置条例情况。经查尚未发现违规事项,并就资产管理、档案整理规范提出指导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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