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20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快我市农村教育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
1、明确农村教育工作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重要地位。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是直接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广大农村人口学习需求,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及其子女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直接关系到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直接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提前实现。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农村教育放在农村工作的优先发展地位来抓。要把做好农村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人民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推动农村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明确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农村教育在全市教育事业中具有重中之重的地位。我市6 56万人口,三分之二在农村。全市有中小学校2033所,在校生9 6万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在农村。农村教育面广量大,教育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市民素质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全市在1 997年,提前三年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人才资源。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教育还比较薄弱,当前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办学条件较差,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偏少,农村高中毛入学率相对偏低,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农村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农村教育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还不够紧密,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能力亟待加强。所有这些,都与中央关于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农村人口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不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增强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把农村教育真正放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地位,使农村教育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农村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农村各类教育事业发展
3、巩固“两基”成果,向“双高普九”目标迈进。农村县(市)区应着力巩固“两基”成果,并按照到2010年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分年度扎实推进。2005年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实现“双高普九”,2007年闽侯县、连江县,2008年闽清县、罗源县,2009年永泰县,201 O年平潭县实现“双高普九”。
4、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2005年,全市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力争达到75%以上,大力发展优质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不断提高农村高中教育质量,争取2005年农村.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率达到40%以上。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幼儿教育,力争到2005年全市所有乡镇都能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在农村学前教育中起示范作用。积极鼓励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努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筹规划,共同发展的格局。
5、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升职业学校服务“三农”的整体水平。各县(市)区要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成教育中心或2—3所中等职业学校,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建好1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努力优化专业设置,依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高层次转移需要,结合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办好一批为“三农”服务、为市场急需的专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稳步发展。积极推进“双证”教育,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加快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实现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教育结合。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推广“订单教育”,通过“校企联办”、“订单培养”、“弹性学制”等有效手段,推动农村劳动力向 二、三产业转移。
6、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农村职业学校、乡镇文技校及各种成人教育机构要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每年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进行劳动就业基本知识和务工常识培训5万人次左右;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左右。
三、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切实做到“六个确保”
7、建立健全政府责任承担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税费改革前。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县(市)区必须设立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专户,按省市下达的额度,及时拨付到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补助基金。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逐年有所提高。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各级政府本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普九”欠债问题,要在化解乡镇债务时,通盘考虑,优先解决。债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8、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工资标准发放,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国库统一发放,不得留有缺口。对地方出台的津贴、补贴,做到教职工与公务员一视同仁。
9、建立健全教师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多方筹资设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教师新课程培训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各级财政应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2.5%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培训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由同级财政拨给。各级财政不得向教师进修校收取教师培训费统筹金。各地征收的城乡教育附加费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继续教育。各级政府必须设立中小学骨干教师专项资金,切实保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不得截留和挪用。中小学校应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师的继续教育。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成本的分担机制。
10、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从2005年起,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教育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根据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按四类标准逐步予以落实: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要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上;福清、长乐两市要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闽侯、连江、罗源四县争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闽清、永泰、平潭两县争取达到省定标准。各地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已高于此基本标准的,应继续保持原有支出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县级财政部门要统一设立公用经费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中小学的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各级财政不得截留、挪用。中小学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设立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办学费用足额返还给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不得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预算外资金,不得以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拨款。市有关部门要对学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对统筹、挤占、挪用、截留学校预算外资金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从严查处。
11、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校舍和师生的安全。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对D级危房改造项目,市政府按中央、省拨资金的1/4比例予以补助,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对听有危房改造工程进行跟踪监控。各县(市)区应将上级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的50%教育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2005年以后新产生的危房,主要由县(市)区级政府负责核查、制定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各地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今后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将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专户进行管理。
12、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市、县两级财政都要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金”资金管理专户,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学杂费、人助金中留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各县(市)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家庭学生要做好计划安排,逐步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大对残疾学生的助学力度,2005年秋季起首先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争取到2006年对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对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资金,根据省有关规定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广泛深入开展“春风扶贫助学"活动,已设立教育基金的县(市)区应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考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困难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未设立教育基金的县(市)区应尽快设立。进一步落实对捐资助学的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鼓励“希望工程"、教育基金会等继续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工作。各级政府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逐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13、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2004年全市二期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要求,明确政府职责、确保经费投入,多方筹措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到2005年底基本完成现存D级危房改造任务。
14、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开课率。各县(市)区每年要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资金中划出1 O%购置和更新农村中/J、学信息技术课所需设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信息技术师资培训工作。2005年农村初中校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小学开课率争取达75必以上。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力争90%开设信息技术课,到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开设计算机课。
15、提高农村小学英语课开设率。各县(市)区要在积极引进英语教师的同时,通过对现有教师中有英语专长的进行培训提高,以及实行中小学之间、中心校与普通校之间教师联动跨校兼课等,多渠道、多形式解决英语师资紧缺问题。确有困难的地区应先在小学五、六年级开课,以加快速度搞好与中学的英语教学衔接工作。力争200.5年底完小校基本开课,到2006年农村小学三年级以上应基本开课。
16、做大做强农村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扶持农村学校开展创达标校和示范校活动,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对创达标校和示范校的农村学校,市、县两级给予经费奖励。争取到201 O年,农村中学优质校比例占40%左右。
五、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努力办好让农民满意、使农民得益的教育
17、积设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2004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部进入新课改的基础上.2005年,全市高中起始年段全面进入新课改。切实加强对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省级实验区和基地校实验、示范、辐射作用。加强课改重点课题研究,配合推进课改,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办法、地方课程校本教研等配套措施,重建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砖课程改革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评估监控。加大课程改革投入,加强新误程改革师资培训力度,保障课改工作的健康发展。
18、积极推进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职业学校要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制,模块化教学,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完成学业。职业学校要根据社会需求、企业需要开设专业,实行“订单”教育。整合农村职业学校和农村文技校等成人教育资源,各县(市)在原有职业学校的基础上,建成集成人教育、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绿色证书”教育为一体的职成教中心,畅通校企联系通道,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招生就读就是招工就业,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9、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农村教育投资效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应遵循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发展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各方面因素,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发展趋势,重点解决百人以下学校调整和年级不全的教学点撤并问题,尽可能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对于布局不合理的危房学校先行安排撤并。对于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应从实际出发,保留必要的初小教学点,以方便群众,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问题。要采取“完初联校”的办学模式,以一所上规模的村级完小为本部,将地理位置较近的2至3所初小作为教学点,实行本部与教学点联合办学。“完初联校”实行“学校联管,教师走教”的办学管理模式,做到人事统一调配,财务统一收支,教师统一待遇,教学统一管理;对教学点的计算机、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统一调配走课教师.坚持按课表走教.保证送教到点,执教到班,辅导到人,摆脱因教师缺编带来的学科开课不足的问题。在布局调整中,应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学校的建设,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办学水平。布局调整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一个乡镇办一所初中,2.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增设;每1 0万人口布点一所普通高中,每30万人口至少布点一所职业中学。普高、职高选点尽量在县城或人口密集的乡镇以保证师资的相对稳定。在布局结构调整中要采取措施,盘活教育资产,保证教育资产不流失。撤并后空余的校舍可举办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业学校以及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等,或通过公开拍卖、置换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加强农村学校建设。
20、积极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示式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农村学校控辍工作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统筹考虑。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难度,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各学所需,学有所得。确保农村中小学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重视做好学习困难学生和厌学学生过细的思想工作,防止因学困而厌学,因厌学而辍学,因辍学而犯罪的情况发生。重视做好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等特殊家庭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及时矫正他们的品德和行为偏差,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习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六、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1、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批准的中小学教职工定编标准,结合农村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落实农村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应从实际出发,原则上城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学生数比,农村边远的山区、海岛地区的教学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省编办关于全省农村小学分散教学点专任教师编制标准[闽委编办(2003)145号]执行。由县级政府统筹考虑安排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
22、依法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逐步提高新聘教师的学历层次,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原则上在2005年上半年前,完成教师聘用制工作。积极推进教师职务评聘分开工作。农村学校要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强化岗位聘任,严格聘任程序,加强聘任管理和履职考核,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定员、分流和招聘工作。.
23、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农村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校长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坚持农村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定期提高培训和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校长要依法民主管理学校。
24、鼓励吸引城镇教师和师范类毕业生及其他具有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积极引导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城镇中小学实行教师定编聘任后,要把富余的合格教师调配到缺编的农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实行农村教师职务评审倾斜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人事、教育部门要根据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提高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的职数。对申报评审中、高级职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在评审条件上适当放宽,或在统一评审条件下农村教师优先考虑。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制度,各县(市)视财力状况,对在山区、海岛和边远地区、条件不足等地区工作的教师,分别制定补助政策。鼓励和吸引师范类毕业生及其他具有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2005年起,对毕业后到农村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到岗工作第一年直接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对“老少边岛”地区。通过定向招生等方式培养教师,以解决教师不足的问题。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25、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实行归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教师培训的规划、实施、指导、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发挥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农村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学校以校为本或联片教研制度,注重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农村教师全员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和脱产进修等多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从200_1年起至20 1 O年,每年组织1 000名农村教师参加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教育学院学历培训,组织2500名教师参加其它形式学历培训。争取到2005年、201O年,农村小学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分别达35%、70%,农村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分别达20%、70%,农村高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分别达78%、90%。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训,2004—2007年选拔6000名农村骨干教师进行省、市、县分级培训。建立定期长效的送教下乡制度,集中一批名校长、名教师送教下乡,提高“送教下乡”质量。城乡学校通过强弱携手,以强扶弱,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区域性教学研讨、教师轮岗交流和骨干教师传帮带等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
七、加大城市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实现城乡教育联动共同发展
26、实行城乡对口支援联动。加大本市对口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力度。鼓楼区.、台江区对口永泰县,仓山区、马尾区对口平潭县,福清市对口罗源县,长乐市对口闽清县,搞好对口支援帮扶工作,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重视加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准。重视提高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准。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扶持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27、实行城乡师资联动。城镇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职教师,都有到农村学校任教的责任,时间一年以上,每年交流人数不低于全体教职工的3%。凡没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不得晋升高级职务。
28、实行城乡招生联动。城市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挖掘潜力积极做好面向农村招生工作。城市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每所职业学校每年必须培训1 000人次以上。要继续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切实保障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市属高校和科研机均要充分发挥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农村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为农村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服务。
29、实行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联动。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农村学校计算机教室、卫星教学收视点以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建设,加快农村重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乡镇成人文技校校园网建设,通过网络教学等现代手段,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
30、实行城乡学校干部联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城镇优质学校选派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担任学校领导,并组织一批农村薄弱学校的校长到城镇优质校挂职学习,通过城乡干部互派互学互助,促进农村学校校长管理水平的提高。
八、进一步加强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31、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地方各级政府一把手对本地区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负总责。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尤其要保障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倾听广大教师和农民群众的呼声,主动为农村教育办实事。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狠抓农村教育各项政策的落买,努力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2、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积极推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计划发展部门要将农村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规划、项自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编制、人事等部门要在人事编制上给予保障。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科教结合。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对农村教育工作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合力。要搞好农村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农科教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
33、积极推进农村教育改革试验。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以有效服务“三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胆破除束缚农村教育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障碍,努力在农村办学体制、运行机制、教育结构和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方面探索出农村教育改革新路子。各县(市)区都要选择1至2个乡镇和若干所学校作为改革试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验区和试验学校的指导,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努力创造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教育规律、具有福州农村特色的教育经验。
34、加强对农村教育的督导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将农村教育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的规定,建立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农村教育目标责任督导考核机制。要以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双高普九,,规划、教育投入、教师工资发放、控制学生辍学、危房改造等为重点内容,建立逐级督导机制,启动市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督导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5、大力营造有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动员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进一步落实对农村教育捐资助学的鼓励政策。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抓农村教育促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大力宣传关心农民疾苦、为农村教育办实事的领导干部;大力宣传捐资助学、支持农村教育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长期工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自觉克服困难,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农村优秀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农村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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