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出台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试行办法》,允许并鼓励普高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就读,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学生选择接受普高教育。普职学生转学通道的开启增大了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性,推进了高中阶段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架起一座相互连通的立交桥,对建立普职沟通衔接、协调发展的高中教育体系有重要意义。
《办法》规定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具体条件,主要规定如下:
1.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普通高中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时间必须达到1.5学年以上。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限于在福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并被福州市区域内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成绩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3.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时间必须达到1学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转学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数控制在该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录取学生数的百分之五以内。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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