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04-22 10:52
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1 福州市教育局(责任处室:思政处、机关党委) 系统内普法 管理对象: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师生;机关干部
服务对象:在校师生
《宪法》 通过福州教育网、手机报、福州教育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开展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主题班队会、讲座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 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12.4宪法日等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2 福州市教育局(责任处室:法规综合处) 系统内普法 管理对象:各级各类学校
服务对象:在校师生       
《民法典》 通过福州教育网、手机报、福州教育公众微信号、官方微博以及各级各类媒体全面开展 法律讲座、法律培训班 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招生、开学检查等工作节点开展
3 福州市教育局(责任处室:民管办) 社会面普法 管理对象: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管理者
服务对象:民办学校从业人员、就读师生
执法对象:民办学校从业人员
《民办教育促进法》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 招生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 结合民办学校招生、开学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
来源:{{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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