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3-0009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09-06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台风暴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3〕53号
  • 发布日期:2023-09-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台风暴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榕教综〔2023〕53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3-09-06 17:40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高校、中小学、职专、幼儿园:

9月5日,台风“海葵”携风带雨登陆福建沿海。福建多地暴雨如注,其中福州已经是今年第二次因为台风登陆导致降雨量打破纪录。6日全市仍有大雨到暴雨,部分乡镇大暴雨,7日预计雨势会稍有减弱。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持续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综〔2023〕13号),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抗台风暴雨及灾后有关工作。

1、务必再次做好隐患排查。暴雨过后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排查电房、校舍、教室天花板、栏杆、外墙瓷砖、排水系统等。靠近山体的学校要警惕因台风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地处低洼地带的学校应提前做好洪涝灾害各项防御工作,遇到险情及时果断转移师生。

2、切实做好停课复课安排。9月7日至8日,各级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停课复课,可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模式开展教学,市属学校启动线上教学和停课需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备,各县(市)区教育局可参照执行。

3、落实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各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和民办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在校期间师生安全管理,防止造成次生灾害。

4、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地各校将受灾情况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对短时期内能够修复的受灾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修复;对需要改建或重建项目,要及时上报,及早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持续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综〔2023〕13号)

     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309/t20230906_6250527.htm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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