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1-2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四项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4〕3号
  • 发布日期:2024-01-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体育“四项管理”的通知
榕教综〔2024〕3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1-30 15:45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各中小学校,市教育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推动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表管理

(一)实行课表备案制度。从2024年春季学期始,全市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表实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度,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体育与健康课表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径报市教育局(电子邮箱:29417481@qq.com),强化课表源头管理,防止“阴阳”课表现象。

(二)实行课表公示制度。从2024年春季学期始,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本部门官网、官微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每学期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表,同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于2024年3月8日前将《全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公示网址汇总表》(附件1)上报市教育局,县(市)区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报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由初教、中教、体卫艺、督导等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于有问题反映的学校,要开展联合调查。

二、创新课程管理

(一)试点构建“N+1”阳光体育课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至少遴选5所中小学(初中2所、小学3所)作为试点(市属学校试点名单见附件2),在不违反省颁课程的前提下,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现有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活动、体锻课基础上(即“N”),每周增加1节体锻课(即“1”)。其中1-2年级实行“4+1”(即4节体育与健康课+1节体锻课),3-6年级实行“3+1”(即3节体育与健康课+1节体锻课),7-9年级实行“3+2”(即3节体育与健康课+2节体锻课),基本实现每天开设1节体育锻炼课程。试点学校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于2024年3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市属学校径报市教育局。

(二)规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体锻课的实施必须以年级为单位,体育教师负责牵头、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协同管理,开展体能或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等专项运动技能锻炼,每次不少于40分钟。不得以大课间活动替代体锻课。各试点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市、县两级行政部门组织教育研究院(进修学校)落实跟踪指导。对于成效突出的,通过召开现场会、形成案例汇编等形式,进行推广表扬。

(三)夯实大课间活动制度。抓实中小学校每天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结合地域、校际实际,创新开展大课间活动编排,将大课间活动与传统武术、舞蹈等非遗文化项目相结合,开发符合学生身心特点、乐于参与的活动课程,激发学生的锻炼热情。各中小学制定每学期大课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包含时间安排、组织形式、活动编排等),与课表同步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实施第三方监测。从2024年春季学期始,市教育局将通过购买服务开展连续两年义务教育部分学段学生体质健康集中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利用不同学校、年级段的体育质量监测数据,形成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白皮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预警机制。

四、从严督导管理

(一)开展专项督导。从2024年春季学期始,由督导室牵头,体卫艺语处、中教处、初教处配合,每学期开展学校体育与健康课实施情况专项督导。采取市、县交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与健康课开课率、体育师资配备、体育硬件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和随机督导。

(二)强化结果运用。加强专项督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近视率情况的综合运用。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予以问责,相关结果向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反馈。将督导、监测结果与学校书记(校长)年度绩效考核以及各类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申报体育特色学校等市级及以上体育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

附件:1.全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公示网址汇总表

2.市属学校“N+1”阳光体育课程试点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

全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公示网址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序号

县(市)区

学校

公示官网名称(微信公众号、官网等)

公示网址

监督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县(市)区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报送,同时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公示网址;市属学校直接报送。收件电子邮箱:29417481@qq.com。

附件2:

市属学校“N+1”阳光体育课程试点名单

初中学校:

1. 福州第十六中学

2. 福州江南水都中学

小学:

1.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2.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3. 福州金山小学(金闽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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