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4-0009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8-2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安全〔2024〕23号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榕教安全〔2024〕23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8-30 15:33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加强大型学生集体活动、军训、社会实践、运动会等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并对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推演,确保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对学校(幼儿园)大型活动的安全负总责。根据《福州市教育系统校内非教学规模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安全预案,军训活动参照制定安全预案,全过程参与安全管理,不能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学校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加强安全教育

组织集体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生理卫生和活动安全教育,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服从集体管理,始终在老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集体活动。学生集体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集体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总结,评价学生对活动安全的执行情况。

三、加强特殊体质学生集体活动管理

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学生有先天疾病和特殊体质情况,家长要告知学校班主任、老师,学校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集体活动。

四、充分考虑气候环境等安全因素

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军训、社会实践、运动会等,必须充分考虑气候环境、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安全性。高温、台风、暴雨等天气不宜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应调整集体活动时间。军训活动,在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高温、雷电、冰雹、暴雨等)预报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要及时与承训单位协调调整训练计划。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地方开展活动。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有集体供餐,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要注意查看供餐企业、场所是否有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资质,环境卫生情况,食材的新鲜情况,人员操作规范情况(是否有健康证)等。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建议供餐企业、场所整改,适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六、规范军训安全管理

有军训任务的高校、高中学校(含中职、技工学校),军训时间尽量不安排在天气炎热期间进行,军训时务必做好防晒、防紫外线辐射、预防中暑和热射病,一旦出现中暑症状,如头晕、恶心、胸闷等,应立即停止训练,到阴凉处休息,并补充水分和盐分。如学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向教官或老师报告,不可硬撑。学校和军训单位在组织军训时应统筹室内室外训练时间,严禁在烈日下暴晒训练。

七、应急处置

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者(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送医救治、上报活动负责人、通知家长。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八、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