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5-0009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的补充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直〔2025〕55号
- 发布日期: 2025-12-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的补充通知
榕教直〔2025〕55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12-30 11:1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4]26号)第三点完善遴选机制的要求,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标的准入供餐企业中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不少于3家供餐企业,作为本校供餐服务的备选企业,并对遴选确定的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学校组织本校学生家长,从遴选确定的备选供餐企业中,投票选定服务本校的最终供餐企业。
目前各校在已确定最终1家供餐企业后,另外筛选出的2家备选企业依次可作为最终供餐企业的有益补充。若供餐企业因客观因素无法履行合同,以及校外供餐负面清单评价退出不合格的学校可与备选企业进行友好协商,让备选企业继续履行原供餐企业未完成的合同,确保学校师生供餐的正常运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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