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6-0003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1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思〔2026〕10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省属中小学:
根据《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所需结题材料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申报和2023年结题工作的通知》(榕教思〔2024〕2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和2023年结项名单的通知》(榕教思〔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4年的德育立项课题
2.已延期的2023年德育立项课题
二、成果要求
(一)2024年德育立项课题的要求
1.课题主持人至少有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发表在《福州教育研究》或市级汇编或CN刊物,且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2.以下条件满足一项:
(1)课题组核心成员(前3),除课题主持人之外,至少有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汇编或刊物发表(与主持人论文不为同一篇);
(2)课题组核心成员(前3)组织编写并实施与课题相关的德育校本课程;
(3)课题组成员作为案例作者或项目负责人,参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课题相关的案例遴选,如“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班主任工作典型案例等,入选市级及以上典型案例;
(4)课题组成员撰写课题相关调研报告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
3.课题主持人与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可提供相关教学成果奖证书复印件,申请免于结题鉴定。
(二)2023年德育立项课题的要求
课题组结题时须有至少一篇公开刊物(CN刊号、或省厅高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相关杂志)发表的有负责人署名的课题研究论文,或课题组在《福州教育研究》或市级汇编上发表两篇课题研究论文(其中负责人至少一篇)。
(三)其他说明
1.未结题的2023年德育研究课题本次一并结题,结题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所提供成果和过程性材料需在结题时间之前。2024年德育研究课题本次结题认定的成果截止2026年5月30日。如课题组在提交材料时无法提供实体刊物或复印件,可先提供采稿证明,并在结题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我办补交相应佐证材料。
2.论文提供复印件即可,含刊物封面页、论文目录页及论文正文页。若为CN刊物,另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文章下载页。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清单
1.结题验收书
2.结题信息汇总表
3.结题材料汇编
汇编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原则上不超过120页。按照汇编目录顺序,需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书原件的复印件
(2)开题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3)中期检查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4)结题验收书原件的复印件
(5)延期结题申请表、重要变更申请表原件
(6)课题研究主要成果的复印件
(二)申报方法
结题材料2026年6月15日之前上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报送至福州教育研究院,同时将盖章扫描的结题材料压缩包(不超过50M)和《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3514095349@163.com,邮件命名为“汇总单位+2024德育课题结题”,压缩包命名为“课题编号+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相关材料应由各地各校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福州市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研究院2号楼604室,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3514095349。材料请在工作日报送,并由寄件人及时与联系人确认送达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组应在结题前自行开展成果公报会对成果进行鉴定,形成专家鉴定意见。
2.需延期结题的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提供延期申请报告备案。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为立项时的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有变动的,应按照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申请报告,相关关系人均要签名,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3.各相关单位部门应认真做好结题材料的汇总与审查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4.具体事宜请联系福州教育研究院科研处。联系人:翁老师、魏老师,联系电话:18106921216、13514095349。
附件:1.2024、2023年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福州市学校德育研究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
3.各类表格下载链接
福州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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