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职业(技师)院校,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福州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五条措施》精神,加强对我市职业(技师)院校、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保障试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现将具体人员构成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 希(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念 琪(福州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稚青(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陈美华(福州市中华职教社专职副主任)
成员:江堃俤(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何睦童(福州市教育局高外处处长)
赵靖慧(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处处长)
王培基(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处处长)
许怡庄(福州市财政局文教处处长)
蔡宗松(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主任)
刘松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昌勋(闽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副校长)
王 炎(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刘建成(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刘小健(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郑德煌(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长)
沈庆焉(罗源职业高中学校校长)
张美青(福州第一技师学院院长)
张礼旺(福州第二技师学院院长)
江宗瑶(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陈逸昌(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
(注:上述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职成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进展工作汇报,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制定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及奖惩机制,充分调动试点工作积极性;研究校企深度融合共育人才机制,加强经济创新发展和紧缺人才需求的信息引导,确定学徒制试点专业和试点规模;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市政府政策和市财政支持,提供试点工作的资金保障等,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
二、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从市级专家库中抽取)
组长:刘松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常务副组长:蔡宗松(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主任、特级教师)
成员:黄朝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产学研中心副主任)
张昌勋(闽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副校长、教授)
刘建成(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郑德煌(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高级讲师)
沈庆焉(罗源高级职业中学校长、高级讲师)
苏 晋(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杨 松(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魏维坤(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余 丰(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副院长、高级讲师)
林 斌(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副院长、高级讲师)
林培斌(福州市教育局职成处督学、高级教师)
吴东红(福州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教研部主任、高级讲师)
江宗瑶(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正高级工程师)
陈逸昌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部副部长)
李海军(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专家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职业教育实训中心,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专家指导组职责:
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课题研究;建立试点督查工作机制,对我市职业(技师)院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的指导与评价;定期不定期深入试点院校和企业,对试点工作开展咨询评估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好办法、好经验,保证试点工作有效运行;指导试点院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考核评价等制度文件,建构与“二元制”为主要内涵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