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0100-2018-001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6-22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调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8〕123号
- 发布日期:2018-06-2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卫计局、财政局、农业局、市场监督局、团市委、妇联: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财[2018]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对2012年成立的福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予以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 希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钦荣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黄敬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钟平沂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黄振奋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新秋 市农业局副局长
蔡晓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春艳 共青团福州市委副书记
陈 菁 市妇联副主席
成 员: 薛超进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刘 立 市发改委社会处科员
胡锦韬 市卫计委疾控处副处长
许怡庄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周 军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主任科员
陈辉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
潘 亮 团市委学少部部长
廖禄香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
王卫旗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刘建明 市教育局初教处处长
陈善平 市教育局中教处处长
苏夏玲 市教育局体卫艺语处处长
詹 翌 市教育局学安处(负责人)
叶风华 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
陈书平 市教育局规划建设处(负责人)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日常工作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副主任:薛超进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兼)
叶风华 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兼)
成 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林 友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科员
周 军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主任科员(兼)
黄 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副主任科员
廖禄香 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副部长(兼)
徐玉玲 团市委学少部科员
郑孝义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职责: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本省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工作制度,并通过发通报、简(快)报、专项检查和专项调度等形式,推进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开展。
三、有关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1.各县(市)区要比照调整本县(市)区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于6月30日前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7]11号)要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归口、人员配备、细则制定、操作规范、系统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3. 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市教育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号楼803 邮编:350007 联系人:郑孝义 联系电话:83360465 传真号码:83360465 电子邮箱:22849670@qq.com。
福州市教育局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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