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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文件精神,李少文、陈莉莉两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决定:
李少文同志任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财务处一级科员;
陈莉莉同志任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财务处一级科员;
以上两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8月2日起算。
中共福州市教育局党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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