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1100-2015-001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5-07-07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防抗9号、10号、11号台风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安全〔2015〕34号
  • 发布日期:2015-07-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防抗9号、10号、11号台风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榕教安全〔2015〕34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5-07-0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院校:

接市政府通知,近期9号“灿鸿”、10号“莲花”台风和11号台风“浪卡”可能影响我市,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抗台风有关工作。

1.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台风期间,要停止学生外出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通知学生停止各种户外活动。有留校寄宿学生的单位,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将师生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

2.做好防台隐患排查。要对校舍、消防、安防设备设施等认真进行排查,确保化学危险品按照规定存放,确保用电安全,要注意对教室门窗、天花板、栏杆、外墙瓷砖、高空悬空坠物隐患等细节、部位的排查;对当前正在施工的学校、寄宿制学校、临江临海、山地及其他容易引发地质灾害区域的学校,要重点实行拉网式的巡逻查险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3.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防灾措施,迅速组织校园防风防雨等安全检查,山坡地带学校要密切重视防止山体滑坡发生意外事故,地势低洼地带学校要注意做好防涝工作,及时转移有关物资,尽量避免各种损失。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密切关注台风信号,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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