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5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2-09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综〔2021〕8号
  • 发布日期:2021-02-0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榕教综〔2021〕8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1-02-09 15:44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2021〕3号)精神,全面提高教师待遇,加快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强市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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