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3-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3-01-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属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3〕11号
  • 发布日期:2013-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属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榕教财〔2013〕11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3-01-25 00:00

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国家助学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2]183号)文件,现将我市2012年市属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资金62450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福银[2012]204号)以及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和少数民族学生国家助学金统一办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2]14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行统一办卡,集中支付。中国银行福州市中支行为市属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发卡银行。

  二、2012年秋季各有关学校应及时、足额将助学金支付至发卡银行,发卡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发放明细将钱划入学生账户并短信通知。低保家庭学生每学年助学金为2500,经济困难学生为1200.                  

  三、各非市教育局经费拨款的市属中学附拨款账号到市教育局计财处办理拨款手续。

  专此通知。

  附件:下达2012年市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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