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3-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3-01-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3〕12号
  • 发布日期:2013-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榕教财〔2013〕12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3-01-25 00:00

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追加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2]207号)文件,现将2012年中职国家助学金预算资金204.91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秋季开始中职助学金分三步进行调整:12012年秋季仍覆盖一、二年级全日制所有学生。2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全日制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3、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此次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按各校201211月份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在校生数每生750元扣掉2012年春季预拨9101112月资金后进行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各校应及时、足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挪用、滞留中职资助专项资金。严格公示管理,做好中职助学金的公示工作。对违规的有关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办、行业办学校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市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各非市教育局经费拨款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附拨款账号到市教育局计财处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下达2012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国家助学金预算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312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