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3-0017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3-12-2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拨2012年福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非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3〕162号
- 发布日期:2013-12-24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属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1]74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所有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正式学籍非全日制一年级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非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全部由同级财政承担,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助。财政资金实行“比例控制、分年预拨、毕业结算”办法,即从2011年秋季起每学年按学校上报的非全日制免学费人数,预拨70%财政补助资金。从毕业当年起进入结算期,对2011年秋季入学(即2011级)的三年里不同学制的毕业生进行汇总计算应补资金数额,与入学年份预拨资金进行结算。2012-2013学年市属共有4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非全日制学历教育,非全日制一年级中职在校生1425人。现下拨2012-2013学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免学费资金99.75万元(1425*1000*0.7/10000)。
各有关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非全日制学生的认定工作,严禁以开设“企业中职教育班”等名义虚假招收非全日制学生,骗取免学费等财政资金。一经查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专此通知
附件:2012年福州市市属中职学校(含技校)非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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