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4-0003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4-02-28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拨2013年秋季学期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4〕20号
- 发布日期:2014-02-28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3年秋季学期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3]181号)文件,现将2013年秋季学期市属中职国家助学金预算资金78.675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扣除掉涉农专业在校生的10%评审)。
二、此次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按各校2013年10月份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在校生数每生750元进行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采用中职资助卡发放形式。各校应及时、足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挪用、滞留中职资助专项资金。严格公示管理,做好中职助学金的公示工作。对违规的有关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办、行业办学校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市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各非市教育局经费拨款的市属民办学校附拨款账号到市教育局计财处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2013年秋季学期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国家助学金预算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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