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6-002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6-09-18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6〕202号
  • 发布日期:2016-09-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榕教财〔2016〕202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9-18 00:00

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49号)文件,现将2016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579.59万元下达给你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50元,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各市属民办学校按以往的账号下拨免学费资金,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专此通知

 

附件:2016年下达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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