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7-0006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4-10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7〕75号
  • 发布日期:2017-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
榕教财〔2017〕75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4-10 00:00

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6]167号)文件,现将2017年市属中职国家助学金预算资金152.49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文件要求,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扣除掉涉农专业在校生的10%评审)。

二、此次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按各校2016年10月份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全年受助资金扣除各校2016年结余资金进行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采用中职资助卡发放形式。各校应及时、足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挪用、滞留中职资助专项资金。严格公示管理,做好中职助学金的公示工作。对违规的有关学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市属民办学校按以往账号下拨经费,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专此通知

 

附件:下达2017年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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