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8-000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04-25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8年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8〕91号
  • 发布日期:2018-05-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8年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
榕教财〔2018〕91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05-04 15:19
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教财[2016]19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闽财教[2016]42号)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完善市 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财教[2015]80号)文件,现将市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公用经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幼儿园每生每年450元。

  二、2018年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450元,初中每生每年600元。

  三、2018年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高中每生每年900元。

  四、2018年中职校公用经费为: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4200元;轻纺食品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信息技术类、其他类专业,每生每年5100元;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交通运输类、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54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上述公用经费标准包含了对中职学校的免学费补助。

  五、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办学运转支出、校外实习实训支出。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习费、学生社会实践费、教师培训费、学校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办公费、信息技术应用费用、物业管理费、印刷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其中:用于学生社会实践的支出不得低于每生每年50元,中职校外实习实训支出主要包括:向企业支付的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为学生购买的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等。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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