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18-001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10-16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18〕212号
  • 发布日期:2018-10-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榕教财〔2018〕212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8-10-24 10:17

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39号)文件,现将2018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942.59万元下达给你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950元。

  各市属民办学校按以往的账号下拨免学费资金,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专此通知

  附件:2018年下达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