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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预科生补助等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66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预科生补助经费8.4万元至各有关学校(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学校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附件:2018年少数民族预科生补助经费分配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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