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3-2024-0009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9-03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财〔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09-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榕教财〔2024〕16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9-04 10:27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学校:

现将《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福州市2024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发给你们,并就2024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的教育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专栏公示的内容,一是收费项目、标准,二是收费政策依据文件,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四是服务性收费及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各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民办学校收费应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学校账户。

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做到学校按章收费,学生明白交费,学校收费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附件:1.《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

2.《福州市2024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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