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2-2017-0012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5-23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补充遴选福建省“十三五”第一批福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人〔2017〕47号
  • 发布日期:2017-05-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补充遴选福建省“十三五”第一批福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的通知
榕教人〔2017〕47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5-23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省电教馆、省教科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市属中小学:

根据福州市对省“十三五”第一批福建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初步遴选结果,目前,福州市还有部分学段、学科人员数量未达到省厅下达指标人数。根据省教育厅对未报满学科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予以遴选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未推荐满员的学段学科省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再次进行遴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遴选对象

省电教馆、省教科所、省属中小学、福州教育研究院、全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在职在岗教师。已参加过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2.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6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市属及县市区属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福州市骨干教师或为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省属学校教师原则上应为福建省中小学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或参加过“十二五”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4.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较扎实,已初步形成教学风格,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5年在县级及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

5.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积极践行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5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编(译)著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

6.主动发挥指导帮扶作用,承担过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指导和培养过至少1名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各种支教帮扶活动。

三、遴选名额

1、此次遴选福州市共可向省厅推荐:

学科

可推荐人数

学科

可推荐人数

中学体育

3

小学音乐

5

中学美术

3

小学科学

2

中学音乐

3

小学综合实践

4

小学思品

1

 

 

2、省、市属学校、单位每单位每学科可报1人;各县(市)区每个学科可报1人。

四、遴选程序

1.推荐人选由县(区)教育局、学校按照好中选优、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严格按照本文遴选条件和下达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局监察部门核准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后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将附件1252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1012854610@qq.com邮箱,其中附件2要求以Excel格式报送,纸质表格盖章并对照附件3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6层(群众路小学隔壁)。

福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黄翔、陈冠灵 联系电话:83373525

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340647

 

附件:

1.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

2.福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

3.送审材料目录

 

 

    福州市教育局

                            20175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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