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2-2017-001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7-09-1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人〔2017〕114号
  • 发布日期:2017-09-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榕教人〔2017〕114号
来源:教育局 时间:2017-09-20 13:5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2017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地推进中。目前,各有关学校(单位)正在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坚持推荐程序的规范性

各有关学校(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向全体教师公开,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教师晋升职务量化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公示期间若有疑义可向学校教师职务评议推荐小组据实反映。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申报人员无需量化考核但仍按照有关推荐程序执行。

二、坚持申报工作的真实性

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对申报职称材料中弄虚作假行为实“零容忍”,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撤销并解聘,对申报人及推荐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三、坚持申报材料的完备性

申报人员应提供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其中要求《教师职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材料经公示上报后不得更换和补充。因材料问题影响评审,由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由于开学初学校工作繁忙,正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人选的申报材料推迟到9月20日前报送,请各有关学校(单位)按规定时间提交职称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申报人员可登录“福州教育网-教育人事-职称评聘”下载观看学习“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送审材料目录指南”。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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