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福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已经圆满完成,经鉴定,共有5265位教师培训合格,获得结业证书。为挖掘、推广优秀应用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应用成果(简称为“优秀应用成果”)遴选活动。此次市属学校教师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与后期各县(市)区选送作品一起参加市级遴选后报送省工程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简称为“提升工程”)全程培训,且已颁发结业证书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遴选项目
按照《遴选办法》规定,遴选项目包括课例、课件、微课、教育教学软件、培训叙事等应用成果。参评项目须是在提升工程培训中产生的优秀应用成果。每位教师限报一项成果(含联合申报)。
三、相关要求
优秀应用成果遴选由学校按比例推荐,请各学校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1.学校推荐比例:按学校参训且获得结业证书教师数的10%推荐上报(各学校具体推荐数详见附件1)。
省教育信息化示范校(福州群众路小学、福州屏东中学、福州金山中学、福州第三中学)、实验校(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福州第八中学、福州高级中学)可在省级遴选开始时单独向省工程办报送优秀应用成果(示范校2件,实验校1件),不需要参加本次市属学校遴选,届时,由相关学校直接向省工程办报送。
2.学校报送时间:2018年3月1日前将作品上传至http://nlts.fjcet.com/。《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登记表》(附件3)由学校汇总统一上报市电教馆张慧老师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83114494@qq.com。
3.参加遴选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他各级各类遴选评比活动。联合申报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2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4.各遴选项目的说明、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遴选指南》(附件4)。
5.本次遴选由市教育局人事处、福州教育研究院、市电教馆共同开展,评审经费从下拨给福州教育研究院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开支。市电教馆配合将评审结果报送参加市级评审。
请各校于2018年1月10日前向市电教馆报送本校成果遴选工作联系人和技术保障负责人登记表(附件5),同时加入福州市提升工程成果遴选管理QQ群 :589672173,以便及时发放作品上传的“邀请码”。
附件:
1.市属各学校获得结业证书的教师数和优秀作品推荐数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汇总表
3.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推荐作品登记表
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遴选指南
5.福建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遴选联系人和技术保障负责人登记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