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702-2021-0014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12-14
- 标 题: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市属学校新入职教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人〔2021〕24号
- 发布日期:2021-12-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市属学校新入职教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的通知
榕教人〔2021〕24号
来源:福州教育公众号
时间:2021-12-14 15:58
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房管局印发《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榕教综〔2021〕8号)规定,从2020年9月起,为市属学校新入职前3年(含试用期)的在编教职工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为更好地贯彻上述文件精神,真正对新入职、薪酬起点低的教师落实相应补贴,经福州市教育局研究,对新入职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对象等相关事宜做以下明确:
1、可发放对象:2020年9月后入职,执行新聘用人员(专业初期、专业见习、行政初期、职员见习)、转正定级为初级职称或九级职员及以下工资标准的在编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转正定级为中级职称后可继续发放。
2、发放方式:依照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3、拟对符合以上发放条件,但此前未列入发放对象的人员,予以补发。
4、以上相关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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