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07-0002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07-09-24
- 标 题: 关于督促连江一中与启明中学尽快做好资产剥离工作的函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07]37号
- 发布日期:2007-09-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督促连江一中与启明中学尽快做好资产剥离工作的函
榕教民[2007]37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09-24 00:00
连江县政府:
连江启明中学经过2004年以来省、市纠风和教育部门多次督促整改,到今年秋季,已基本实现办学“四独立”,基本具备按规定招生的各项条件。近日,省教育厅发来《关于对连江启明中学办学问题整改复核的报告的复函》(闽教函[2007]125号),建议连江一中与连江启明中学在资产上脱钩,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由连江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或由其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具体方案由连江县制定。请县政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督促连江一中与启明中学尽快做好资产脱钩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函告福州市教育局。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连江启明中学办学问题整改复核的报告的复函》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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