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07-0002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07-11-12
- 标 题: 关于请求解决福州左海学校拆迁安置补偿的函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07]40号
- 发布日期:2007-11-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请求解决福州左海学校拆迁安置补偿的函
榕教民[2007]40号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时间:2007-11-12 00:00
福州市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因福州市环城高速三环路建设需要,民办福州左海学校学生需整体分流,涉及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福州左海学校于1993年经市教育局批准创办,是福州市最早创办的民办学校之一。该校自1997年起开始租用福建中化地质勘察院(简称“勘察院”)四幢楼房办学至今。2007年,因福州市环城高速、三环路建设需要,征用勘察院部分房舍,造成勘察院在租赁期未满的情况下要收回租赁给福州左海学校的四幢楼房(一幢餐厅在拆迁红线内,三幢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未被拆迁)装修自用,为此,福州左海学校需整体搬迁。因租赁合同纠纷及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等问题,福州左海学校与勘察院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未能搬迁,影响重点工程建设。
10月30日下午,福州市征地拆迁指挥部就解决左海学校征地拆迁学生安置问题在市发改委召开协调会,会上市区两级征地拆迁指挥部同意给左海学校适当拆迁安置补偿,并要求左海学校提出搬迁安置补偿书面报告。对此,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因福州环城高速、三环路建设需要,学校应积极支持,全力配合。11月2日上午,市教育局局长赵素文、副局长严星率领晋安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同志,就左海学校学生分流安置问题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左海学校必须无条件服从市重点工程建设。在校学生迅速予以分流,整体分流工作要求10天内落实到位。目前,该校初中生已全部分流到福州双安中学。11月8日下午,市教育局在晋安区召开左海学校与接收学校交接会议,小学生的分流除部分愿意到左海学校新址就读外,其余学生将按照学生家长意愿,部分由晋安区公办小学接收,部分由站北外口小学接收。
鉴于福州左海学校迅速落实市征地拆迁指挥部、市教育局要求,搞好学生分流工作,学校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亦应跟进落实。学校要求按拆迁指挥部10月30日下午协调会意见落实给予适当拆迁安置补偿。并提出希望给予拆迁安置补偿费100万元。为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市教育局希望福州市征地拆迁指挥部从福州环城高速、三环路建设补偿金中,对福州左海学校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费用计算按规定办理。
专此函告,敬请研究解决。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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