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04-2710-2012-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2-01-30
- 标 题: 关于下发《2012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教民[2012]1号
- 发布日期:2012-01-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民办学校:
现将《2012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意见
2012年,福州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民办学校办学扶持力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过程监管
开展民办教育管理改革,探讨加强民办学校过程性管理,配合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优惩劣,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出台《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过程监管的意见》。过程性管理的内容包括监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内部管理等。严格监督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常规教学管理、教科研管理、教师队伍管理、财务资产等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实的,将给予暂缓年检。每季度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民办学校的累积积分信息。对于连续三年没有被记分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扶持。根据《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民办学校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监督民办学校奖励资金的合法使用。充分应用专项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二、加强民办教育自身建设,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发展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4-5月份,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我市优质民办初中校面试进行调查。对面试方式和内容进行审查,不允许超出课标之外出偏题、难题。同时,完善民办学校自行面试办法,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组织市区民办初中校招生咨询会,严格审核招生简章和广告,对招生简章进行汇编后集中投放。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和超范围办学行为。
促进区域内民办学校的优质发展,对区域内优质民办学校进行重点扶优,上半年组织开展优质民办学校集体展示活动和学生技能竞赛等活动,为优质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观摩活动等提供平台,促进民办学校校际之间交流合作。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建立民办学校专家团,不定期到各民办学校进行听、评课活动;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组织部分名师,到各类民办学校开设公开课,促进民办学校课堂建设。提升发挥优质民办学校的示范、辐射、指导作用,扩充民办教育优质资源。同时,对区域内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重点扶贫,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民办初中校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子邦扶和送教活动,进一步扩大结对子学校,健全帮扶机制,帮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捐赠和调拨一批公办学校闲置报废的课桌椅电脑等设备设施给农民工子弟学校,改善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一手扶贫,一手扶优,向群众提供多样化教育选择.形成民办教育多向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民办教育从业人员素质
在公办教师招考结束后,在福州三中金山校区举办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专场招聘会,为民办学校补充师资提供平台,并扩大进场招聘民办机构范围,在去年只容纳城区民办机构进场招聘的基础上,今年将新增部分七县优质民办教育机构进场招聘人才。配合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共同做好民办教师的人事代理工作,为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申请解困房、评先评优等全程一站式服务,解除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层和骨干的培训工作,举办2012年民办学校骨干培训班,引导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学习最新的政策措施和办学理念。组织部分民办学校参加2012年在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温州举办的全国民办教育城市联盟第四届年会,学习借鉴温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模式和民办学校先进管理经验。根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协调民办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参加相应的从业资质培训,从学校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常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升民办教育从业人员素质。完善民办学校举办者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民办师合法权益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降低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促进民办教师专业成长。
四、鼓励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
积极开展优质民办园带动一般园行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民办幼儿园参观交流观摩活动,促进园际交流,提升民办园整体保教质量。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申报创建省、市级、区级示范园,争取在去年融侨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园基础上,今年,再争取1所优质民办园争创省级示范园、5所民办园争创市级示范园,增加市优质民办园总量。积极作为、主动引导,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鼓励民办园走向通过优质和特色发展提供选择性教育的道路。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入园的合法权益。加大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查处力度。运用工商部门的无牌无证抄告制度,对无证园进行常态式的执法取缔,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提升民办培训机构的整体社会影响力,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利用协会培训门户网站,整合社会培训机构资源,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转变发展理念,由单纯进行教育培训转向服务和回馈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举办公益性健康知识、普法知识、文明礼仪、法律知识、家政服务、文体活动、书法绘画、远程网络等教育类培训。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打击无证培训机构,扩大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六、鼓励各级民办教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为民办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支持福州市民办教育协会开展民办学校业务交流活动和诚信机制建设,发挥其在服务指导、反映会员合理诉求、提升教育品质方面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有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咨询会和推介会,甄选教学教研论文,为民办学校教师编订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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